《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四川省绵阳市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共同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各项工作。
一、层层传达学习。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党委、政府的学习计划和全市“七五”普法学习内容。同时,着力抓好文化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学习教育,通过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专家解读文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二、全媒体宣传普及。通过绵阳日报、晚报、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绵阳政务网、数字文化网、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直播绵阳APP、微信微博公众平台、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跟进报道;安排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摆放相关图书和宣传手册,组织乡镇文化站、村文化中心、农家书屋制作普法专栏,利用“文化、科技、法律”下乡、送文艺到基层等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做到家喻户晓。
三、落实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等重点工作,写入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目标督促办公室制订了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清单。
四、完善配套法规。市人大已将《绵阳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列入2016—2020年立法规划,又于2017年初启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地方法规立法调研,调研组正深入全市9个县市区调查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现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城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于近期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的《绵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即将印发实施。
五、加强执法监督。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监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将于2017年下半年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履行政府保障职责情况、文广新部门推进业务建设情况、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开展服务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改进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确有效实施。(来源:四川省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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