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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青岛崂山创新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时间:2010-07-23 09:11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易硕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0-07-23
  中国文化报记者陈彬斌 毛公强报道:一直以来,如何确保投入公共文化建设中的资产不流失,是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正常开展的关键之一。在现实中,公共文化资产被挪用甚至流失原因就在于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近年来,青岛市崂山区创新公共文化建设,在持续向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投入6000余万元配送设备的同时,建立了管理制约机制,确保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得到有效利用。

  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记者看到活动中心配备了文化共享工程设备、图书阅览设备、娱乐设备、体育设备等,活动中心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配备这些设备时与区文化局签订的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配送设施(备)属甲方(指文化局——编者)固定资产,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意处置。”协议同时对活动中心的服务质量、服务次数等作了规定。在崂山文化局,记者见到4叠整整齐齐的协议书。据介绍,每年文化部门都要清查全区139个社区(村)的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情况。

  近年来,崂山区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项工程”,由此形成了公共文化建设的“崂山模式”,加强公共文化资产管理就属于其中的“基层文化场馆规范工程”。据崂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局局长王保生介绍,自2006年以来,崂山区连续3年将“新建、扩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列入政府实事,实施了“文化设备配送工程”“图书配送工程”“社区功能强化工程”“基层文化场馆规范工程”“文化队伍提升工程”“文化精品工程”六项工程。在文化设备配送环节,文化部门按照“摸清家底、现场勘验、公开招标、统一配送”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各个社区的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和文体活动广场“五室一场”的功能,全区139个社区的文化活动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由此得到迅速提升。为了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发挥作用,崂山区文化局联合财政局下发了《文化设备配送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出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考核办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等,规范了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

  基层文化活动的繁荣促进了区域文化的整体提升。近年来,崂山区成为青岛品牌文化活动汇集之所。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旅游文化节、崂山论道等活动已经成为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不同特色的文化社团、居民大量参与成为这些品牌活动成功举办的重要基础,公共文化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