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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省济南市基本建成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发布时间:2013-03-12 14:2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张弛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3-03-12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以筹办十艺节为契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截至目前,新建、改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756处,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实现了全覆盖,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基本形成,受益群众达400万人。

  一、突出五个强化,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 

  (一)强化领导,健全体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13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济南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形成了组织有力的领导体系。(二)强化目标,公开承诺。“加快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2012年济南市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向社会公开承诺。并以筹办十艺节为契机,制定了“十艺节”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三)强化督导,高效推进。市领导多次带队到区县实地督导,县(市)区领导小组深入农村开展经常性指导帮建,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建设效率。(四)强化分类,注重实效。一是对经济条件好、文化设施较为齐全的县区,着重提高文化设施水平档次,改善县级两馆建设。章丘市投资近6亿元、总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文博中心主体基本完成。市中区新建图书馆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馆藏图书将达40万册。槐荫区斥资5000万元建设的区文体中心已交付使用,其中文化馆新馆建筑面积2500平米,被文化部定为“国家一级馆”。历下区新建规模大、档次高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3个、农村文化大院10个。二是对经济条件较好、文化设施相对较少的县区,着重提升覆盖面。天桥区新建51个文化社区、38个农村文化大院已交付使用。长清区新建21个社区文化中心、50个农村文化大院。三是对人口较少、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探索在中心村建设较大型文化中心,提升建设标准,与周边村共享共建模式。(五)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考核。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责任书,形成分级负责的考核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二、制定政策,加大投入,构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联动共建格局 

  (一)着力推进政策创新,加大资金支持。2011年,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济南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检查验收标准》,明确了3年建设目标任务,投入资金56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对通过检查验收且达到国家县级二级馆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分别奖励150万元和120万元,每个规范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目前已发放“以奖代补”资金4000万元。在市“以奖代补”政策的推动下,各县(市)区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章丘市、历下区、槐荫区制定了“以奖代补”政策,市中、商河等出台了相应补贴措施,形成了市县两级联动、共同推进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格局。(二)着力通盘规划,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常态化发展。在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明确了相应的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通盘考量,提高了建设布局的科学化水平。(三)着力宣传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开展现场观摩学习会,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以奖代补政策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利用社会资本建成少儿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100余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合力初步形成。 

  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群众受益面不断提高 

  (一)建章立制,夯实公共文化工作基础。本着“边建设、边规范、边提升”的原则,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相继开展了文化站长、文化中心和大院管理人员培训班,逐步建立了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经常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带动了群众性文化团体的成长。目前,每个社区平均有35支群众队伍,区域文化辐射能力不断增强。(二)深化服务,公共文化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和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受益群众面不断扩大。(来源: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