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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以规划为引导 多轮驱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5-05-29 09:06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5-29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起“以规划为引导,多轮驱动”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框架体系。

  一是纳入市政府重点考量工作。为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增强协调部门的权威性,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31个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青岛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协调推进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把文保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

  二是加强博物馆城规划体系建设。2014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从建馆用地、税收、消防、安防专业人才培养等给予扶持。目前,青岛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博物馆48家,12个民办博物馆正在积极筹办。

  三是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引导。为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青岛市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布了9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完成了八大关建筑群、德国建筑群和即墨故城遗址及六曲山墓群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崂山道教建筑群、三里河遗址、琅琊台遗址文物保护专项规划。西沙埠遗址、板桥镇遗址等大遗址类保护规划正在积极推进,通过规划引导加强对全市515处文物保护单位、321处历史优秀建筑实施全面保护。

  四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体系建设。自2013年至今,青岛相继出台了《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文化名家培养和引进实施办法》、《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岛市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规划》、《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城市建设法规体系,积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青岛市历史文化街区由10处扩容到13处,成片历史保护城区达28平方公里,对40处名人故居进行了挂牌。(来源: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