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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初步建立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
发布时间:2015-07-15 11:22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7-15

  2013年,成功举办“十艺节”后,山东为加强舞台艺术创作持续繁荣,探索出台相应措施,针对选题创作、加工提高、演出奖励各个环节给予扶持,探索建立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 

  一、出台优惠政策加强艺术创作引导 

  从2013年起,山东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加强艺术创作的引导和扶持先后实施山东舞台艺术“4+1工程”,对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山东省地方戏振兴与京剧扶持、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山东省舞台艺术英才培育,以及支持鼓励优秀剧目、优秀人才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比赛进行扶持和奖励;制定《2014—2016年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对三年全省舞台艺术创作进行总体部署;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国、国际文艺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办法》,形成规范统一的激励政策;出台《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资助办法》,围绕“中国梦”主题,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创作题材作为扶持重点;印发《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意见》,鼓励各文艺单位将采风活动与重点选题创作相结合,组织创作人员带着选题和创作任务进行定向采风。通过实地人物采访、蹲点生活等方式,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积累真实感人的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灵感,为文艺作品创作打下扎实基础。通过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不断创新舞台艺术扶持方式,规范扶持资金利用,促进全省舞台艺术持续繁荣发展。 

  二、贯穿三环节加大艺术创作扶持 

  为了有效调动、推动全省艺术创作生产,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建立稳定的扶持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省艺术创作持续健康发展。省财政每年安排艺术创作经费达3000万元,从选题立项、加工提高、演出奖励等环节予以扶持。济南、青岛、临沂等市也都保留了十艺节期间的创作生产经费,制定出台了鼓励扶持艺术创作生产的办法。2014年,全省有3台剧目获得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12个剧目入选2014—2015年度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10个剧目入选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保护工程2014年度重点剧目。 

  在选题立项方面,依据《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资助办法》,围绕突出“中国梦”主题,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创作题材作为扶持重点,把扶持的节点再向前推进一步。在选题立项阶段就开始加强引导,在剧本及案头创作最初阶段就加以扶持。省文化厅对每年评选确定的重点选题创作作品,根据各艺术品种的创作规律,将分两次予以拨付。作品入选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一半或60%,作为作品创作生产启动经费,用于资助剧本、编导、音乐等环节;正式首演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资助资金。 

  在剧目加工提高方面,“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每年从全省遴选不超过10台基础较好的优秀创作剧目作为“初选剧目”。山东省文化厅与剧目创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协议,予以资助,并要求当地给予配套投入。相关院团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省文化厅要求,制定并提交剧目加工提高方案和工作计划,省文化厅按计划对剧目修改加工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督导。在抓好大型剧目创作的同时,把“三贴近”的小型戏剧创作纳入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评审,入选的小戏每台给予15万元的资助。在对初选剧目资助扶持的基础上,次年从加工提高后的初选剧目中,精选出不超过5台的“精品剧目”,再给予扶持,推动剧目演出、打磨、精益求精。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质量不过关的剧目无法获得相应扶持。目前,“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已资助8个大戏、4个小戏总计12个剧目。 

  “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在省级层面山东省文化厅对每个入选的重点剧目给予资助30万元,资助经费用于重点剧目的进一步加工及宣传推广和演出。同时要求各有关市对省里资助的重点剧目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投入。首批入选工程的10个剧目,涉及吕剧、山东梆子、五音戏、柳琴戏、大弦子戏、京剧等6个艺术门类,其中2部剧目由县级文艺院团创排演出。 

  在演出奖励方面:出台奖励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对推荐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赛事和评奖活动的优秀剧(节)目予以资助,对在国际和全国重要艺术比赛、评奖中获奖的优秀剧(节)目、优秀艺术人才予以奖励。主要是对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等组织的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和初选剧目、文华奖等14项重要奖项的获奖剧目及个人进行奖励。其中,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按照中央奖励标准1:1配套对剧目组(单位)进行奖励。2014年全省共有11个剧(节)目、8个个人获得国家级奖项,分别获得表彰奖励和通报表彰,极大地鼓舞了全省文艺工作者的士气。 

  三、注重整体提升促进艺术创作繁荣 

  注重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建立有效的专家咨询、论证、指导机制,作品在立项之初、创作过程中、立上舞台后都要经过专家研讨论证,不断听取专家意见,不断加工提高。去年在北京和省内先后两次召开“推进山东艺术创作专家研讨会”,邀请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新闻媒体等知名专家为山东艺术创作把脉,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注重发挥文艺评论引导作用。制定《山东省签约文艺评论家管理办法》,评聘了第一批30名文艺评论家。评聘签约评论家,有效地增强了文艺批评的原则性、战斗力、说服力,对把握正确的评论导向,开展集中的重点评论,倡导良好的评论风气,巩固评论阵地起到了推动作用。 

  注重加强艺术人才培养。先后与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校合作举办了编剧、导演、舞蹈编导、戏曲音乐、舞美、灯光、音响等各个专业的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选派部分优秀人才到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高等学府学习,加强艺术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提高。邀请全国各领域60余位艺术名家对青年艺术人才进行培训,近两年有10余人进入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学习进修。人才培训工作受到全省艺术院团尤其是基层院团的热烈欢迎,大大提升了青年人才的艺术素养和整体水平,对全省文艺院团人才培养和业务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2014年,全省文化系统47个专业演出场馆完成各类文艺演出4150场,观众190余万人,演出市场进一步繁荣。全省目前新创作及加工修改剧目达100部,包括83部大戏、17部小戏。省吕剧院《回家》、济南儿艺的《我的麦哲伦海峡》、聊城山东梆子剧院《萧城太后》、济南市曲艺团话剧《茶壶就是喝茶的》已经完成加工修改并顺利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验收。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成效初显。(来源:山东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