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在西藏自治区和地区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隆子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硬件条件、广泛开展活动,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县城、全区文化工作先进县。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该县针对文化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今年,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批国家工作人员招录中为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安排了3名干部,为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安排了19名干部,目前,乡镇文化站共有32名专职人员,有效壮大了基层文化队伍。同时,该县积极支持和发展业余文艺队伍,目前乡村、学校等建有业余文艺演出队81个。这些队伍以“三大节日”、“望果节”等节庆为载体,广泛开展文艺活动,丰富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2013年以来,该县投入195.8万元,扶持民间艺术团发展,并把21名演员的工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相关活动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投入200万元建成了民间艺术团排练场,有效改善了民间艺术团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今年,该县财政还将村级文化辅导员纳入支持范围,安排补助经费9.6万元,并明确从明年起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予以保障,有力促进了村级文化建设。
二是改善硬件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该县积极争取一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落户隆子县,有力改善了文化发展硬件条件。据统计,“十二五”以来,该县累计争取投资3247.27万元,建设了常德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广电中心、新华书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77个行政村建设了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在18个行政村建立了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全面推进,有效提高了该县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改善了开展文化工作的基础条件,提升了城乡文化品位,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三是广泛开展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0年该县对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挤占、挪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改,收回了出租房屋,并投入资金57万元进行了装修,配备了乒乓球、台球、电视、健身器材、报刊杂志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了免费开放时间和内容公示。自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祭英烈”等主题活动,开展了妇女健康知识讲座5场,开展文艺培训200余次,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6次。2010年常德广场建成后,在山南率先启动了广场文化活动。每年5月至10月,坚持开展以广场锅庄和广场电影为主的广场文化活动,深受群众欢迎。2013年,该县首次把文化内涵注入物资交流会,正式更名为“隆子县聂雄物资文化交流会”,开展了形式新颖的文化艺术展示和演出等活动,有力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2014年,该县政府投入66万余元,打造了大型珞巴舞民族原生态歌舞《犀鸟之魂》,在今年雅砻文化节期间成功演出,受到了广泛好评。今年8月,该县还投入10余万元,在拉萨举办了“隆子县民族手工技艺展”,集中宣传展示了独具特色的隆子文化,促进了隆子文化“走出去”。(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