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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昌都设立全区首个地(市)级非遗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15-01-20 10:0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1-20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10年在市文化局设立正科级建制的非遗保护办公室,从而奠定了昌都市非遗保护工作的组织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非遗保护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昌都市文化局借自治区出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有利契机,加大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主动出击,积极呼吁,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昌都市再次加大机构建设力度,在原有非遗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单设昌都市非遗保护中心,核定人员编制9人,成为西藏首个设立市级非遗保护中心的地(市)。机构建设的不断强化及人才队伍的不断充实,为昌都非遗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新的起点上,昌都市文化局进一步强化措施,积极作为,成立了非遗数字化建设中心,建立了非遗数据库,成功入选全国非遗数字化建设试点单位,完成国家级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试点项目芒康弦子、昌都锅庄、丁青热巴、酥油花制作技艺等共775条视频、图片、文字的采集工作。同时,不断创新思路,加强协作,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职业技术学校开办唐卡绘画班和传统舞蹈中职班,完成“昌都民间歌舞传承教材”的编撰,并通过各种激励手段,充分调动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非遗生产性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双丰收。 

  目前,昌都市拥有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15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0名,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