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不断完善。为强化保障,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20个相关部门参与的“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西藏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保障情况,并以联组会议形式,进行了专题询问。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落实公共文化建设资金2.75亿元,有力推动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队伍发展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县乡文化设施编制和人员的相关政策,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专职人员达到216人,乡镇文化站人员达到2806人。新批准成立了7支县民间艺术团,实现了“县县有民间艺术团”目标,民间艺术团演职人员达到2000余人。邀请北京大学相关专家,开展了《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专题研究,形成了专题研究成果,为制定“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奠定了有利基础。充分利用“三区”人才专项经费,培养各级各类文化人才。开展了基层文化队伍轮训工作,全年集中培训地县乡文化工作者近2000人次。
完善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形成。总投资5亿余元的5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39个民间艺术团排练场建设项目陆续收尾,基本实现了“乡乡有文化站”。落实了692个文化站和74支民间艺术团内部设备资金,为38个县配备了具有图书借阅、影视播放、小型演出等功能的流动图书车。完成那曲、山南图书馆建设,山南、昌都博物馆开工,自治区图书馆、群艺馆改扩建项目即将开工。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比2013年增加192个,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享受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不断改善。
狠抓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标》,对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职能、设备、活动、经费、队伍、管理、宣传等10个方面50个内容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在山南地区开展了试点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促进了县乡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和管理服务的标准化。加大了对山南地区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昌都地区和江孜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林芝地区开展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开展了中期督导和评估,促进了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山南地区召开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实地考察和宣传推广了以山南地区为主的全区各地市经验和做法,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为全区各地市和县学习典型、借鉴有益经验、推动本地县工作提供了有效平台。山南地区列入 “全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地区”,启动了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丰富内容,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创作“中国梦”主题原创歌曲近400首、小戏小品40余件、群众文艺作品140余件。启动原创民族舞剧《太阳的女儿》排演,推出现实题材话剧《守望左旋柳》、改编传统藏戏《卓瓦桑姆》。全区县民间艺术团创作推出文艺节目800余个。完成了《格萨尔多媒体资源库》、《西藏红色歌舞多媒体资源库》建设项目,启动《藏医药文化专题片》建设项目,制作完成近年来译制的500小时优秀资源的合辑出版,并免费向各地市和县赠送。为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一乡一品”的文化活动品牌,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65个“西藏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加强服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全区专业文艺团体和县民间艺术团下乡演出场次突破4000场。各级图书馆、群艺馆、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图书阅览、文艺演出、各类培训等免费开放活动近1.3万场次,受益群众超过300万人次。举办了民间艺术团演出周、“3.28”群众文艺演出、少儿才艺大赛等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西藏群众文艺队伍参加了“第六届全国村歌大赛”、第十五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全国性群众文化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开展跨省、跨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联动活动480余场,邀请中央民族乐团、国家话剧院在西藏演出12场,邀请内地省市文化志愿者,开展“春雨工程”演出展览培训等活动18场,有力促进了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在全国全区范围内的共建、共享,丰富活跃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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