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推进西藏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要求,3月13日上午,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组长孟德利主持召开了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西藏学习贯彻《意见》各项工作。协调组20个成员单位的40余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秘长李秀珍传达了《意见》精神,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汇报了《自治区学习贯彻〈意见〉工作建议方案》,与会同志对西藏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一致同意按文化厅提出的建议方案推进西藏学习贯彻工作。
会上,孟德利就西藏学习贯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要注重把握好保障权益、制度设计、基本遵循三个关键词,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能,全面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要促成将《意见》的学习纳入政府党组专题学习计划,扩大学习宣传效果。要眼前和长远相结合,在研究“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意见》精神。二要研究西藏《实施标准》的初步意见。要结合国家指导标准,着手研究制定适合西藏实际的科学的全面的实施标准,体现西藏城镇、农区、牧区和边境等不同空间内的不同建设标准,切忌“一刀切”。三要制定《实施意见》送审稿。凡是《意见》中涉及到的要依照提出实施意见、措施和想法,未涉及的要加以补充和调整。政府办公厅要积极支持,文化厅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四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前期调研工作,待自治区《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起草完成后,再视情开展统一调研。
根据会议研究部署,西藏《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将力争于7月1日前以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各地(市)、县两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于2015年年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以县为单位启动实施。(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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