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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正式公布
发布时间:2015-08-05 10:44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8-05

  近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西藏自治区推荐的示范区、示范项目均名列其中。 

  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经相关地市推荐,文化厅与财政厅认真研究和审核,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西藏自治区推荐了拉萨市、那曲地区班戈县“乡音乡情牧区流动文化服务机制”和阿里地区噶尔县“民间艺术团队伍建设机制”申报创建示范区、示范项目,并顺利通过了5月份在北京召开的专家评审会。7月22日,国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第三批创建示范区(项目)名单,拉萨市列入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申报的项目列入第三批创建示范项目名单。 

  目前,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已成功创建示范区,山南、日喀则、昌都三地(市)示范区(项目)创建将于今年进行验收,拉萨市、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已经起步,至此,西藏自治区七地(市)示范区(项目)创建率已达100%。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厅将进一步抓好第一批示范区(项目)的成果巩固工作,第二批示范区(项目)的迎检工作,同时,将积极督促拉萨市、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创建工作加紧进行,确保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稳步开展。(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