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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正式出版
发布时间:2015-09-01 09:06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9-01

  西藏自治区是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大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特别是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手工技艺、岁时节令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积淀厚重、丰富多彩。长期以来,西藏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整理、立档和管理。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为加强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全面继承和保护,自治区和六地一市相继成立了抢救民族文化遗产领导小组,抢救效果显著。2006年,西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并抓分类保护,坚持因地制宜,因类制宜,突出重点项目,实施分类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随着西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投入,法律、法规、保护条例逐步建立并得到认真贯彻,文化对外交流日益频繁,文化交融更加活跃,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较散等客观困难条件有了全面改观,管理的覆盖面和质量有了跨越式的发展。 

  为了充分宣传和集中展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保护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不断推进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近几年收集、完善、审核,《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以下简称《图典》)日前正式出版面世。 

  《图典》的编纂工作由文化厅主持,于2009年启动,编纂期间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文化部非遗司,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图典》编辑委员会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认真开展普查、实地调查、数据资料的采集和整理、民间艺人采访、图像采集、文字校对等工作,建设名录体系,历时七年的努力,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编纂成书。 

  《图典》一书以15万余字、近1000余幅图片,客观、系统地介绍了全区第一、二、三、四批国家级8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治区级第一、二、三、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23项,较翔实、完整地记录了西藏每个非遗项目的传承区域、历史渊源、表现形态、文化价值以及濒危状况,兼具学术性、知识性和文献性。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图典》的出版对于提高群众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图典》的出版对于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外部环境持续优化、传承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现代,并能更加符合国际通用标准,更能符合专业高水平,更契合西藏具体实际,为实现西藏从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迈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