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前往山南地区对西藏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山南支中心设备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主要根据区财政厅、区文化厅联合下发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地(市)支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详细对照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山南支中心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2005年在西藏自治区实施以来,在财政部、文化部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目前自治区已经基本建成自治区分中心、地(市)支中心、县支中心和乡镇、村级基层服务点。(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