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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名城保护有了"护身符"
发布时间:2005-11-04 14:03 来源: 编辑:汪淼
信息来源: 2005-11-04

    人民网(记者杜峻晓):塞上名城银川如今有了依法护城的“护身符”。《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1月1日开始施行,将银川市的“宝贝”进行了一一梳理,并对如何保护这些历史瑰宝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银川市就以“塞上江南、西夏古都、回族风情”三大特色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已查明的文物古迹、古遗址和名胜达160余处。然而,由于以往的认识不到位,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却不尽如人意。
    

    此次银川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到了与物质文化遗产同等重要的地位,并明确规定,要“加强对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和整理,扶持教育、文化、研究机构培养有关专业人才,鼓励名老艺人传徒、授艺,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贺兰石石雕工艺、地方戏曲、民风民俗以及体现银川历史文化内涵的地名、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被纳入了保护范围。
    

    根据保护条例,银川明令禁止擅自维修被确定为保护对象的民居、近现代优秀建筑和传统建筑物,违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