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防伪标识自1996年开始发放以来,对打击盗版、遏制音像制品非法经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各级执法部门管理音像市场提供了快捷识别依据,为广大消费者购买正版音像制品提供了方便,并大大提高了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大量伪造防伪标识,扰乱市场正常秩序。鉴于这种情况,文化部先后启用了三个版本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 6种编码字头的号段(分别是A、B、C、E、G、H号段字头),每个版本的防伪标识在寸厘之间就含有数十种防伪技术,在第二版标识中增加了温变油墨、莫尔条纹等技术,第三版中增加了含生物DNA油墨的高含量防伪技术,并且随着防伪技术的不断提高,识别真假更有把握,更加便捷。
根据文化部的规定, 2005年2月15日以后旧的号段防伪标识(A、B、C、E、G)退出市场,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必须批发、零售贴有新版(为“H” 字头号段)防伪标识的音像制品,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是“H”字头号段最新版的防伪标识。
就个别媒体刊登了启用“B”字头号段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消息一事,本网站联系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就此消息进行了澄清:此消息应是1997年的消息,“B”字头号段音像防伪标识早已在1998年发放完毕,应属旧号段退出市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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