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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发布时间:2005-06-15 15:49 来源: 编辑:hyxd
信息来源: 2005-06-15

    来自人民网消息(记者 黄小驹)6月11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国家民委副主任周明甫、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等出席了当天的会议。6月10日开幕的这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陈至立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和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传承中华文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陈至立强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要明确保护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资源普查工作,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

    陈至立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和规划工作,使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的投入机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孙家正说,要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密切结合当前文化发展与改革的实际,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创新、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民族和宗教政策的关系。要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区别开来,在科学的意义上保护,在科学思想的指导下合理、适当地利用。严格防止托借旅游开发过度采掘和滥用、歪曲民俗活动的现象;严格防止藉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和无端修正传统艺术的现象。要大力抓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建设,为全面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创新机制。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