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化职能的历史性拓展
发布时间:2005-06-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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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05-06-16
文化职能是政府职能体系中的基本职能。一个时期以来,它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导向,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其活动范围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在崇文重道渐成风气的今天,政府的文化之手已经成为引人瞩目的多面手。
一般来说,政府应该在六个方面满足现代社会的公共需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安全秩序的公共需要,如国防、公安、外交等;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公共需要,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公正司法等;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设施与公共事业的公共需要,如公众医疗保健、义务教育、公共交通、公共图书馆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与救济体系,扶助社会特殊群体的公共需要,如政府扶贫、社会保险等;公共资源与公共资产管理的公共需要,如国有财产管理、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在人民的生活水平处于发达状态时,人民对人权、自由等公民权利的公共需要。
文化主管部门对这六个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回应,显示出积极而又准确卡位的政府文化职能,并因此赋予整个政府管理体系以新的面貌和气质,塑造出崭新的政府文化形象:
——文化外交与经济外交、政治外交鼎足而三,成为国家外交的支柱之一。在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中,坚持中国的文化主权,维护我国思想文化的独立性,保证我国的文化安全,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由此出发,要大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同时实施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促进世界文化多样化格局的形成。
——文化市场管理成为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方面。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突出,文化市场秩序在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链带中也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近年来,文化部门提出了建立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的目标,承担了文化市场的规划者和守夜人的角色。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单位,担负起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提出的改革思路明显区别于经营性文化产业。
——文化扶贫列入政府扶贫内容,为极度缺乏文化生活的社会群体提供文化救助。“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本”是国家扶贫的指导思想,在中央和地方的扶贫攻坚计划中,大力扶持文化教育事业是不可缺少的方面。已经坚持多年的文化下乡,还有方兴未艾的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活动,其本质都是文化扶贫。
——保护、利用人文资源和文化行业的国有财产,以体现对公共资源与公共资产的有效管理。近年来,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进一步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及其他保护措施相继实施。对于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特别是维护资金管理和设备采购管理,除了各行业通行的办法外,不少地方还制定了更有针对性的办法。
——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在文化方面适应人民对人权、自由等公民权利的公共需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人民内部各类群体的文化利益和文化诉求得到尊重,文化将为他们增加发展机会,提高生活质量,满足自尊、自主、自由的精神追求。
以上六个方面,就政府文化职能而言,有些是核心职能,有些是基础职能;有些是本体职能,有些是衍生职能;有些是老职能,有些是新职能。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开放的政府文化职能结构。政府文化职能的扩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环境,构成了更新政府文化职能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文化职能是政府的传统职能,它在今天的发展变化,只能从这里寻找根本原因。文化外交、文化市场管理、公益性文化事业、文化扶贫、保护人文资源和文化行业的国有财产、从文化方面保障人民对人权、自由等的需要,无一不是与这样一个社会环境、这样一个时代相联系。
政府职能转换,使政府文化职能脱颖而出。近年来的一个明显趋势是,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职能从以经济职能为主向以经济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并重的方向发展。向服务型政府转换,更是政府改革的重点。为公民提供文化产品的服务、提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服务,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化服务,由此进入政府职能。
文化自身的发展,使政府文化职能的拓展有了现实可能。政府文化职能的发展,与文化地位的提高、文化作用的扩大,是同步实现的。在今天这样一个文化的功能被充分挖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越来越离不开文化的时代,文化理应在公共服务中拥有众多的岗位。
政府文化职能的扩大,对文化建设来说,不是意味着权力的膨胀,而是意味着发展机遇的增多和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责任的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