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6日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在大城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大城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年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平台,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全国文化市场工作的情况,同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工作年会上,孟晓驷副部长阐述了今后文化市场工作的基本思路,这就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明确重点,依法行政,深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能力建设。围绕这一思路展开了以下工作。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修订出台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7 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发布,并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放松了行政管制,强化了市场机制,扩大了市场准入,加强了市场监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演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降低成本,繁荣市场;制定了预防和处罚营业性演出中的假唱、假宣传、假借募捐义演等欺诈行为的措施,维护观众合法权益;禁止以政府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和公款购票,抑制公款追星,维护公平竞争;完善了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演出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演职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鼓励和支持为基层、农村和少年儿童的演出,促进社会和谐。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努力为演出市场的繁荣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整治市场
去年以来文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网吧经营秩序得到好转。今年4月12日,文化部联合有关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网吧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即: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与以块为主、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同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于7月8日召开了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会议,决定在北京等九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陈至立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针对网络游戏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5年4月,文化部、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净化网络游戏工作联席会议,对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部署今年4月-8月开展净化网络游戏工作。分别在武汉和北京举办了网络文化与青少年发展教育论坛。近期文化部和信息产业部又下发了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意见,还联合中央文明办向社会公布了一批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产品。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文化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及湖南邵东、辽宁海城等重点县级市开展了全国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活动。为遏止盗版音像制品的“回潮”势头,4月份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西安、石家庄、郑州、武汉、广州、常德等城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音像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音像制品出口推出新举措
为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财政部、文化部专门设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决定对切实可行的出口项目和出口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同时与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成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20家单位的29个项目首批获得专项资金补贴,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反响。
(四)探索构建新型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在综合执法改革的形势下,文化市场监管向何处去?4月22日召开的2005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年会作了初步回答。会议充分肯定了二十多年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成绩和经验,强调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依法经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型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的总体构架:以文化市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政策法规体系;以宏观调控和行政许可为前提的市场准入体系;以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为核心的行政执法体系;以经营者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为基础的行业自律体系;以新闻舆论和群众参与为环境的社会监督体系;以高新技术的运用为辅助的技术监控体系。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核心是执法,但执法并不是文化市场监管的全部,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
(五)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文化发展
近年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迅猛,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依托,村组为点线的农村文化市场网络逐步形成,发展潜力日益显现。但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容忽视,农村文化市场区域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够合理,整体水平不高,经营秩序较为混乱,违法违规经营十分突出,同时执法力量普遍不足,出现监管空白。中央领导对此十分关注。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初步明确了基本思路:一方面充实县级文化行政执法力量,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乡级文化站辅助管理;另一方面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基层政府管理职责。消除政策性障碍,制定切合实际的准入政策,缓解农村文化消费供求矛盾,引导农民文化消费习惯,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
今年上半年以来开展的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活动反响强烈,引发了全社会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广泛关注。
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深入调查研究 修订制定法规
需要加强调研的主要问题有,网吧、网络游戏和未成年人问题,电子游戏机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执法问题,民族文化主导地位与文化安全问题。
1、修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公安部正在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计划于8月份提交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改工作。
2、出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新实施细则中,将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设计,明确行政审批的程序、内容,完善《条例》实施配套制度,打造演出市场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加强演出市场科学化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
3、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工作。2005年初,我司召开了由法制办、商务部、海关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艺术品市场立法座谈会,希望尽快能够将《艺术品经营管理条例》列入法制办的立法计划。
(二)加强市场管理
1、继续按照文化部夏季督查行动的要求加强网吧管理,防止未成年人入内,调整连锁网吧管理政策。积极开展网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为建立全国网吧管理、乃至整个文化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摸索和积累经验。
2、贯彻落实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下半年在网络游戏方面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公布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网络游戏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三是严厉打击“私服”“外挂”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四是正面引导,通过举办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暨论坛,建设国家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动漫游戏产业孵化器。
3、加强对音像市场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坚决打击盗版DVD压缩碟、违法进口音像制品及品牌化、系列化、规模化的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刑事和行政处罚力度,对合法音像出版单位的违法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对达到法释〔2004〕19号文件规定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学习贯彻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搞好新旧法规的衔接工作。关注娱乐场所音乐产品知识产权侵权民事纠纷案例,探索娱乐场所知识产权保护合理模式。同时推动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维护经营者利益,促进行业自律。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禁毒的人民战争,通过组织对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加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坚决遏制毒品在娱乐场所的蔓延。
5、举办诚信画廊艺术精品巡回展,培育和扶植一级市场的发展,通过市场渠道推广中国当代艺术主流产品,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水平。继续推行“中国诚信画廊”的品牌认定。
6、完善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2003年推行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5年初,文化部又对以前发布的执法文书种类、格式等进行了补充和修订。8月1日起,全国各市县将使用统一的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号码12318。明年初,我们将编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例,希望各地积极创造、总结和报送。加强对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和研究。制定文化市场执法人员2006年-2010年培训大纲。
(三)几项会议活动
1、筹备召开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文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首先是鼓励创新,其次是打击侵权。目前问题主要表现在电影音像市场的走私盗版、网吧使用盗版软件和网络游戏的“私服”“外挂”、演出市场和歌舞娱乐场所音乐的使用、艺术品市场的造假等。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需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
2、办好第三届网络文化博览会(10月4日北京)、第二届音像博览会(11月广州)、首届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7月28日上海)等品牌性大型会展活动。集中展示我国在网络文化、音像、动漫、艺术品市场的优秀成果,为行业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与引导作用。
3、举行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为了提高基层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政策和执法水平,将于8月和10月分别在哈尔滨和杭州举办两期培训班,主要面对地市以下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