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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发布时间:2005-08-04 11:04 来源: 编辑:hyxd
信息来源: 2005-08-04

    为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在河北省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措施,积极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河北省政府这次出台措施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支持非公有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文化产业,二是制定和完善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为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是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投资、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转制改企国有文化单位和资产重组,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四是坚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五是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做好宏观调控、社会监管、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依法行政。
   

    与此同时,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河北省政府还就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立法保障、行业自律等方面,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给予倾斜和支持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