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精神生活追求的逐步提高,文化演出市场也因群众需求不断发展壮大,9月1日,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新条例中根据现实情况对涉外演出有了放宽政策,在此基础上,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本着“引进来,走出去”的精神,首次与朝鲜艺术文化交流协会建立合作关系,为文化产品在两国演出提供了平台。为此,记者采访了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演出部经理廖晓春和朝鲜文化省外联局科长董义龙。
建立有序的文化交流平台
中朝两国人民的友谊一直在和平互助的基础上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两国就开始进行文化交流,到现在两国的文化交流已经达到了一个高潮。据廖晓春介绍,此次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与朝鲜艺术文化交流协会经过几次考察,下决心建立合作关系,主要原因在于朝鲜的演出团体每年来中国演出,在接待和资金运作等演出的具体操作上存在很多问题,大大提高了演出的成本,也阻碍了两国的文化交流,而建立合作关系后,朝鲜的演出团体以后再来中国演出,就由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统一代理他们在国内的演出活动,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双方效益。
引入市场观念
据董义龙介绍,朝鲜现在的经济发展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目前还没有文化市场的概念,文化产品属于国家,需要由政府安排、组织进行交流。文艺演出要自上而下接受统一安排,有序、有计划地进行,每个团体每年都要达到规定的指标,根本不顾经济效益。由于发展趋势的需要,现在朝鲜需要与中国合作,引入市场观念。
廖晓春表示,针对朝鲜经济发展现状,近几年中国团体到朝鲜的演出不会很多,但会安排几场大型文化演出参加朝鲜每年4月举办的国际性艺术节,其中主要以引进朝鲜国家级艺术团体中我国群众喜欢的芭蕾、民族歌舞、杂技等文化产品。
产品选择以特色互补为主
中朝两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在文化上有很多相似之处,通过两次深入的考察,廖晓春了解到,朝鲜有着深厚的艺术底蕴和潜在的艺术人才,但由于整体经济发展的原因,在外在包装上缺乏超前意识,需要与现代流行因素有机结合。同时,由于传统民族意义上的集体观念非常强,艺术产品也保留了更多原汁原味的东西,因此要将中国现有的现代包装与朝鲜原汁原味的艺术产品相结合,进行特色互补。为此,双方将在朝鲜建立为期2到3年的艺术培训班,由中国派指导老师到朝鲜采用优势互补的方式授课学习,培养一批熟悉中朝文化的艺术人才。
据悉,明年上半年,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将引进朝鲜国家歌舞团编排的大型歌舞剧《血海》作为合作交流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