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映象》剧照(新华社记者刘广铭摄)
人民日报(记者宣宇才):全国第一个影视产业实验区近日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落户云南;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洽谈会上,云南精心准备的133个文化产业项目令人瞩目……继烟草、矿业、旅游、生物资源开发和水电五大传统支柱产业之后,一种新生的经济力量———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推进云南发展的第六大支柱产业,被形象地称为第六“发动机”。目前,云南在全国已率先建立起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把文化产业纳入“绿色GDP”的统计范畴。据悉,国家统计局已决定在全国推广云南的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云南是“民族歌舞的海洋、美术摄影的殿堂、文化资源的富矿、影视创作的天堂”,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云南省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办法,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每年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企业。近两年来,一批非公龙头文化企业推出了大量精彩的文化项目:昆明新知图书城发展为全国最大的民营图书批发销售企业;丽江丽水金沙演艺公司的《丽水金沙》名动天下;云南山林文化公司与著名舞蹈家杨丽萍联袂打造的《云南映象》走向世界。5亿元投资建设的鹤庆县新华村银民间工艺品交易市场,16亿元打造的中国禄丰恐龙城,整体投资5亿元的腾冲县和顺文化生态村,投资数十亿元的6个影视拍摄基地……一系列文化项目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的投入。
针对文化产业的经济属性,云南省果断对事业性文化单位进行改制,放手交给市场运作。丽江、大理、腾冲以及省图书馆、省杂技团、昆明市电影公司6个试点地区和单位成功起步后,文化单位改制扩大到全省范围:重组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建成拥有九报三刊一网站的种类齐全、分工专业的报刊系列;组建云南广电网络公司,形成省市县三级贯通、全省一张网的格局;将原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所属全部企事业单位合并组建云南出版集团,总资产突破20亿元,年销售收入可达30亿元……市场运作给云南的文化事业注入了活力。
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文化与经济“互哺”,形成云南新的特色经济。云南省委副书记丹增说:“把文化产业确立为云南经济新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是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国际国内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大趋势,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据测算,去年云南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74亿元,增加值为100.6亿元,占全省GDP的4.01%。今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将占GDP的6%;到“十一五”末,将形成具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增加值将占全省GDP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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