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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工程不得毁文物
发布时间:2005-09-21 10:20 来源: 编辑:hyxd
信息来源: 2005-09-21
    新京报(记者 郭晓军):奥运场馆建设及配套工程,不得破坏文物和历史风貌。昨天上午,北京奥组委、“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文物局联合举行“2008”工程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地区奥运工程进展情况。

    “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结合奥运场馆建设的实际情况,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北京市文物局,联合签发了奥运场馆建设过程当中有关文物保护的通知。

    根据这个通知精神,奥运场馆建设及配套工程立项从初始阶段,北京市文物局将组织文物专家在建筑单位范围内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和勘探。设计方案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进行合理调整,不得破坏文物和历史风貌。

    奥运会场馆地下文物丰富

    据报道,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在今年年初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08年奥运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其地下文物十分丰富。

    据宋大川介绍,在奥运主场馆所在地朝阳区大屯、洼里的周边地区,从上世纪50年代初至今,陆续发现了如图海家族墓等一大批明清时期重要墓葬,出土了许多珍贵文物。

    截至目前,在海淀五棵松地区已发现的墓葬、遗址等地下文物涵盖了从汉代至明清的各个历史时期,这些文物反映了北京城发展变迁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