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报:11月7—13日,河北省文物局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海关区举办了首次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全省各设区市和文物数量较多的县(区)文物行政部门主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彭常新莅临培训班并做了讲座,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柱、副局长李恩佳、山海关区副区长潘杰出席并讲话。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文物法学专家李晓东先生以及多年从事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志,分别就目前文物行政执法的形势与要求,《文物保护法》立法背景和新旧《文物保护法》的比较,文物法律法规常识,文物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执法文书的运用,文物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是适应当前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全面提高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保护文物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培训工作,河北省文物局制定并印发了《2005—2007年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规划纲要》,对未来2年全省省、市、县各级文物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组织编印了《河北省文物行政执法实用手册》、《河北省文物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作为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工具书和行政执法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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