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大量现代建筑、高层建筑逼迫、挤压历史建筑、文物景点,城市面貌杂乱、不协调,是困扰许多城市建设和保护的一对矛盾。11月23日,南京规划局向市人大提交议案,南京将在历史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保护缓冲区。
所谓“缓冲区”,其实就是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除市级以上文物外,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如区级、区控文物、近现代优秀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名木等,同样是城市发展的见证和城市文化特色的载体,但由于他们尚未达到文物标准,一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护。即便是一些重量级的历史街区和山水风貌片区,由于外围景区控制不严,被大量和风貌区不协调的建筑插建和遮挡,如夫子庙外围,基本被高层建筑围住了,就是因为在景区周围没有设立相应的缓冲区予以保护。
为保护城市文物资源,南京一方面划定了文保单位和文物资源点的缓冲保护区,一方面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启动了钟山、栖霞山、牛首祖堂等环境保护区和朝天宫、南捕厅、颐和路等10个历史文化区的保护规划。在这些片区外围的缓冲区内,禁止开山、采矿,所有新建、改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其风格、高度、体量、色彩均须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其设计方案须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在此基础上,文物保护进一步向下延伸,逐片划定区级和区控文物单位的保护范围,保护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在这些文物景点周边,环境整治和新的建设同样要有相应的外部用地空间控制和引导要求,使之与核心景区、建筑的风格、氛围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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