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潘璠
■拈花寺现状
■古观象台 ■摄影 王晓溪 娄启勇
明代古墙涂水泥 古寺大殿搞印刷 法国邮局开饭馆——
古观象台4户居民占用3000平方米大院,南新仓明代古墙被涂上水泥,拈花寺大殿成为印刷车间,原中法大学成车间,陈独秀旧居私搭私建严重,法国邮政局旧址成了饭馆,雪池冰窖被当作存车处,地安门西153号四合院文物建筑毁损严重,嵩祝寺及智珠寺被3家单位共占且无消防栓、未安装避雷及烟感报警设施。这9处市级文保单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市文物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一年整改,如未完成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市文物局掀起又一轮文物保护单位整改浪潮。从昨天开始,古观象台等9处市级文保单位的11家管理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市文物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在2006年12月9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甚至被起诉。
该通知书要求,这11家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在一年内配备灭火设备、避雷设备,安装自动报警设备,对非文物建筑予以拆除,需要修缮的由使用单位做出文物建筑的修缮方案并实施。市文物局负责人表示,将指导这11家管理使用单位制定实施计划,协调该单位不能单独解决的问题,督促他们按期完成整改要求。如未能按期完成,将依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将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但该负责人也表示,相关法规并没有授权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强制“收回”文保单位。
■文物·访谈
文物局为文保每年投入一千五百万元
记者:为什么对这9处文保单位提出整改?
市文物局负责人: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有的被不合理使用,有的甚至将文物建筑作为工厂生产车间,有的对文物建筑只使用而不进行维修保养,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私搭乱建,导致文保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进行整改。
记者:对这些文保单位提出整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市文物局负责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第1款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14条第1款和第17条的相关规定。
记者:一些文保单位因为资金问题,无力消除文物安全隐患,这方面市文物局有资金支持吗?
市文物局负责人:文物局有一个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基金,今年投入了1500万元。2007年前,每年大约都是这个数。这笔资金将为一些文保单位安装消防、防盗、避雷、供水等设施提供帮助。
■文物·目击
■拈花寺大殿成为印刷车间
隐藏在鼓楼西大街大石桥胡同内的拈花寺,现在的使用单位是某大学印刷厂。推开残破的大门,走进院内,鼻子里马上充斥着一股刺鼻的油墨味道。除了屋顶上方留有雕花的灰色屋檐,还能看出这座号称千佛之寺的明代古寺的旧貌外,整个院落给人的感觉就是杂乱无章。
原来的主殿墙壁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能看到的是木板搭成的“现代”厂房和办公室,大殿里每天都传来印刷机的轰鸣声。而古朴的寺庙建筑已经被院内东一处、西一处的红砖简易住宅完全淹没了。总计约5000平方米的建筑里,有约1000平方米是这种红砖简易建筑。
该厂副厂长胡先生称,文物保护单位责任重大,这样的环境,就好像每天坐在“定时炸弹”旁边一样。因为资金短缺,拈花寺现在的消防设施只有人工使用的灭火器。先进的技防设施,如烟感探测器等则完全没有。他表示,现在的局面也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了,但又缺乏资金,只能靠24小时值班来保证文物安全。
■古观象台4户居民占了3000平方米的南院
现在游客看到的古观象台只是约3000平方米的北院,而在一扇红色的铁门后面,还隐藏着一片空旷的院落。这就是古观象台的南院,也有约3000平方米,但除了几间残破的平房外,整个院落只堆积着一些残砖断瓦。
古观象台负责人指着这片空地,很惋惜地说:“建国初期,这里还是一片花园,花草树木长得非常繁茂。但是,后来修建地铁,基建工程兵把这里建成了家属生活区。整个大院里面都是一排排的平房。现在则变成了一片荒地。”
该负责人说:“我们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腾退这里的居民,花了将近20年时间,这里原来的20多户就剩下现在的4户。不过,10年来也没什么进展了。按照‘谁的职工由谁负责’的原则,这4户要么已经下岗,要么是原来居民的子女,要么就是原单位经过兼并破产已经找不到了,所以不好解决。我们也不能把这些居民赶到大街上去啊。”
一户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我和爱人都已经下岗了,20岁的儿子和我们住一间14平方米的房子,晚上儿子只能睡在沙发上。我们也想搬,但没钱怎么搬呢?”
■南新仓古朴墙壁被灰色水泥覆盖
曾经贵为明清两代皇家仓库的南新仓,如今只是淹没在东四十条西南边高楼大厦群里的不起眼的旧建筑。据介绍,即使这样,有关部门还觉得南新仓参差不齐、“破破烂烂”的古砖墙,有碍市容观瞻,而被要求涂上一层灰色的水泥。4号仓库和5号仓库涂抹的旧水泥上,还用红色油漆写着“严禁烟火”这样的大字。
记者来到时,工人们正在南新仓里面进行装修,马达声正在仓库里面轰鸣,一位四川籍工人正靠在仅余的数米长的古墙上吃饭。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新仓墙上涂抹水泥属于非法的,必须除去。
(来源:北京青年报/柳剑诏)
上一篇: 东巴文字将有国际标准 |
下一篇: “文化馆社会教育功能”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