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克仁(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同志们:
2005年1月3日,中央发了3号文件,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这个纲要的颁布,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有关对《实施纲要》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在中央的《通知》和《实施纲要》里及发给大家的党组的文件中都有阐述,这里不多说了。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部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要把《实施纲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紧密联系文化部的实际,结合文化工作的特点,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有机结合,作为整改提高阶段措施之一。为此,部党组制定了《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文党发[2005]22号,简称《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央关于“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这一要求,使我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加深对《实施纲要》重要性以及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的理解,部党组决定召开这样一个会议,由我代表部党组对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一个动员,同时结合我个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们对《实施纲要》学习的一些认识,和同志们作一交流。讲三个问题:第一、简要介绍《实施纲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第二、《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第三、贯彻党组《实施意见》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实施纲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命题,是在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决定》指出:“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随后,胡锦涛总书记又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专门作了部署,并在以后的多次讲话中就这一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论述。按照中央的部署,2004年5月,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的11个部门联合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四个起草班子。同年6月下旬,召开了《实施纲要》理论研讨会和起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月底又召开了30多个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起草工作从此开始。《实施纲要》的起草,在理论思考、集思广益、升华提高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终于在2004年10月上旬形成了《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亲自带队,组织召开了各种座谈会,并下发文件征求各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派驻机构共125个地方和部门的意见。这样大范围地为一份文件而进行征求意见,在中央纪委监察部还是第一次。《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经过吸收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04年11月12日,吴官正同志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纲要》送审稿。四天后的11月16日,曾庆红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实施纲要》送审稿。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对《实施纲要》送审稿作了最后一次审议,最终获得通过。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以中发[2005]3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实施纲要》从起草到颁布历经了制定方案、开展研讨、分工撰写、综合汇总、征求意见、上报审批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亲切关怀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得到全党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可以说,《实施纲要》的形成过程,是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的过程,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实施纲要》颁布后,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反响非常强烈。首先是中央媒体的反映,新华社全文刊发,央视《新闻联播》头条发布,《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广播电台和“焦点访谈”播发答记者问,中央八大新闻网都转发了全文。其次是境外媒体也给予积极评价,一些境外媒体纷纷发表社评,称赞《实施纲要》是一个非同寻常的反腐部署,是向腐败现象和行为展开决战的动员。境外媒体对一份中央文件投入如此关注的目光,极为少见。
二、《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实施纲要》共分八个部分二十一条,9800余字。字数不多,篇幅不长,但内容丰富,通篇展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第一部分用了两条阐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主要讲了“四性”即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第二部分虽然只有一条,但却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论述了反腐倡廉的六条基本经验,即五个必须坚持、一个紧紧围绕。这六条基本经验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脉络:曾经在2000年12月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就提出了反腐倡廉六条基本经验;到2001年6月,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纪念建党80周年大会上,又总结出反腐倡廉的八条基本经验;在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六大《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反腐倡廉的七条基本经验。这次《实施纲要》是在总结以往反腐倡廉基本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而归纳整理的六条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这六条基本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和新的概括,在理论上也有所创新,非常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我们的实践。第三部分正如标题所写,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关于指导思想,为方便学习和记忆,我把它概括为“一个灵魂”、“两个紧紧围绕”、“一个树立”、“五个坚持”和“两个提高”。这里不展开讲,同志们学习时可按照这个思路去理解思考。关于主要目标,我们要着重从这个工作目标建立的基础上去理解,两个基础:一是建立在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的基础,二是建立在十六大确定的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时间的基础,在这两个基础上,《实施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建立起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于工作原则,文件写了4条,这4条是我们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整个过程中都要始终坚持的。第四部分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突出“一个重点”即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第二方面是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第三方面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关于“大宣教”我解释一下,最早明确提出“大宣教”这一思想的是江泽民同志,那是在1993年8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以后经过十多年的工作实践,更加感到建立“大宣教”工作格局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党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制等教育之中。因此,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以及今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要点里,都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又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其中,还提出要纳入到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中,保证课时。《实施纲要》和五次全会都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层,以及进农村和厂矿等等。所有这些,反映了我们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标志着反腐倡廉教育“大宣教”格局的建立,向前迈出实质性一步。第五部分是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118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措施,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通过“四个完善”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二是通过“六项改革”、“三个公开”、“四个规范”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从五个方面强调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这一部分内容很多,是《实施纲要》篇幅中最长的一部分,因时间关系,我在这里仅作一简单的概括,请同志们在学习时要认真领会其中的要点,注意掌握基本精神,用以指导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工作。第六部分主要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无一例外地都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实施纲要》从三个方面提出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六大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六大监督主体是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社会监督)。第七部分是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讲了三个内容:一是惩治腐败为什么必须从严,怎样才能从严;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这一部分,囊括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课题组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见解。需要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同志好好学习,加深理解,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第八部分是关于如何真正把《实施纲要》落到实处问题。主要是明确任务、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督促检查等。这里不展开讲,下面还要单独布置。以上是对《实施纲要》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的一个概述,目的是想通过这样的概述,起一个提纲挈领的作用,希望能对大家学习《实施纲要》有所帮助。
三、关于贯彻党组《实施意见》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会前发到大家手中的党组22号文件,是部党组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文化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的内容,分为五个部分一共十四条。《实施意见》力求突出文化部的特点,贴近各单位实际,可操作性要强,能使我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党组《实施意见》的起草和形成过程中,也是广泛地征求意见,座谈讨论,几经修改,文件中的一些提法还反复地征求有关司局的意见,经过多次来回,数易其稿。在座的不少同志也参加了讨论和修改的工作,《实施意见》同样凝聚了集体的智慧。贯彻落实好部党组的《实施意见》,要注意把握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一)贯彻党组《实施意见》要以《实施纲要》为本。部党组的《实施意见》是根据中央的《实施纲要》结合文化部的实际而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纲要》是当前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首先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实施纲要》,要领会原文,全面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照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的《实施意见》不可能涵盖《实施纲要》的所有内容,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具体办法都写进去。要以《实施纲要》为本,在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实施意见》时进一步具体化。(二)关于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第二部分第一条)。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是中央《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的。因此,党组的《实施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提出了一些有别于一般党员干部的特殊要求,那就是在“三观”教育的基础上,再加上“五观”教育,即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关键是世界观这个总开关。同时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主题、内容和目标。为了使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有措施上的保障,《实施意见》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时间提出要求,规定了反腐倡廉将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固定内容,也就是说,不管以后每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什么,反腐倡廉始终是一不可缺少的内容。《实施意见》还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中,把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列入新任、转任领导干部上岗前的培训课程,并保证课时。要说明的是,这里指的领导干部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这里指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仅仅是人事司,也包括各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三)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问题(第二部分第三条)。党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政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出了年度任务的要求——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从部里来说,以后每年文化部的“工作要点”,都要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年终总结也要有体现。各单位也应照此办理,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中,与主要业务工作统一安排,同步推进,使其成为本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之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所谓“软任务”真正变成硬指标。(四)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第三部分)。《实施意见》比照中央的《实施纲要》提出了一个制度建设的三年目标,即在2007底前,基本建成具有文化部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架构,形象地说,就是把分散在各司局及有关单位具有反腐倡廉内容的规章制度集中起来,搭建文化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体工程。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五个月,但我们仍然把时间定在2007年底前,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完成这个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这个会前,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已经对完成党组《实施意见》提出的制度建设三年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一会儿我再详细讲),相信这个目标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可能有的单位要问,是不是都要根据党组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制度建设的几年目标?还是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人数较少的司局和直属单位只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就可以了。党委建制的单位建议比照党组的《实施意见》,实事求是地研究并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五)关于强化监督工作(第四部分)。党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的第一条确定了强化监督工作的三个重点,即集体领导、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这三个重点的确定是建立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十项监督制度基础上的,是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各单位应在这三个重点上多下功夫。这里解释一下第四部分第一条当中的“末位发言制”。所谓末位发言并非是要求一把手在所有的会议上,都必须最后一个讲话,只是在决定问题,做出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倾听班子所有成员的意见,最后作出决定。对一把手末位发言不应做机械性理解,有些会议是要求一把手带头发言的,像中心组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自我剖析、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等。一把手末位发言主要适用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各单位可据此规定进一步细化,以提高我部各单位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六)关于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问题。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召开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普遍反映是历年来质量最高的一次。为了保持这个良好势头,党组《实施意见》对今后民主生活会的开法,提出了“抓两头”的措施,一头是抓会前征求意见,一头是抓会后制定整改措施,至于如何抓,文件讲的很具体。这是在总结历年经验特别是总结了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保证民主生活会高质量的长效机制。在这个问题上,党组的《实施意见》仅是粗线条的,机关党委要根据党组的《实施意见》,总结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提出一个改进和提高我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意见,以便把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好的做法制度化,通过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七)关于群众监督问题。党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第三条的最后一句话,提出了群众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的一个途径。要实现这样一个途径,目前多数单位还不具备条件,也就是没有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这个问题,《实施意见》是作为各直属单位今后要努力的目标而提出的。总结历史经验,群众监督不能搞群众运动,不能大鸣大放,如何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发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这两者中,找到一个结合点,职工代表大会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正确选择。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既有中央要求的文件依据,又有我部一些单位已经成立职代会的现实依据,虽然有职代会的单位较少(故宫、京剧院),但说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是可行的,不会给单位带来管理上的不协调。正是考虑到建立职代会的积极作用,所以党组还是坚持把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写进《实施意见》中,希望各直属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早日把职工代表大会建立起来。机关党委要认真总结已建立职代会单位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八)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的问题。从5月8日开始,我部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均已进行了转段动员。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的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纲要》和党组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起来,抓住整改提高阶段这个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制定整改措施这个重要环节,把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制定单位的整改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会后,各单位可根据今天会议精神,在整改方案中,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补充进去,把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以此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先进性教育活动虽已进入最后的阶段,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长远任务,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工作,一步一步地推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国家文物局及其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工作,国家文物局党组也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即将印发,因此文物局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要以文物局党组的意见为主,文化部党组的《实施意见》可以作为参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