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指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系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行了有效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精神,汲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要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部直属机关党的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形成良好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党的工作的领导体制,落实党的工作责任制,形成部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属机关党委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部党组要进一步重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直属机关党委要有效发挥党建工作的职能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作用;各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机制,不断促进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坚持以部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骨干,以坚持自学为基础,持之以恒地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作用;继续做好局处级干部到党校轮训工作;进一步开展好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开展典型示范教育;以牢记“两个务必”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丰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党员参与的内在动力。
四、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生命力要坚持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要从加强基础性工作入手,提高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文化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新组建和临时组建的单位,要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尽快建立相应的党组织;直属院团较长时间(两周以上,下同)出国(出境)演出,在组团的同时,要根据党员人数多少,由组团单位负责组建临时党组织,指定负责人,开展党的活动;党员较长时间出差出国返回后,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在外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出国(出境)党员较多的单位,要严格按中央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员管理。要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文化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吸收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艺术家、专家入党。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小时。不参加培训的,不能发展。培训后两年未发展入党的,应重新培训。部直属机关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组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各单位党委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并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使其尽快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五、进一步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和老党员制度。六、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架构;建立党员民主参与机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谈话和诫勉工作。七、进一步落实保障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加强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任工作;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的工作经费;建立党的工作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