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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艺研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参考范本》在全国引起反响
发布时间:2006-01-16 14:20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6-01-16

    由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担任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文化部社图司张旭任编委会主任,我院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组织部分专家学者编写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参考范本》于日前正式出版,并陆续发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国家“保护工程”地方中心及各试点单位。自2005年6月以来,全国各地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全国会议精神,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筹备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且专业性比较强,各地普遍反映急需一部能够指导申报书填写和辅助材料制作的参考范本。同时,专家们也强调,申报工作只有在专业指导下才能科学、规范和有序地进行。因此,尽快编写申报书参考范本成为当务之急。鉴于这种情况,以及认识到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经过充分论证,并结合我院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本制作的经验,选取和确定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传统手工技艺”、“岁时节令”以及“文化空间”等6个具有较大包容性和借鉴意义的门类作为申报示范,具体项目包括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武强年画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泉州南音、宣纸制作工艺、大理白族绕三灵、妙峰山庙会。

    通过洗炼精要的文字,在申报书中充分反映了申报项目的基本面貌,思路清晰、描述准确、论证有力。《申报书参考范本》的编撰出版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海南、湖南、湖北等省,在得知编写范本的消息后多次来电,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先行得到范本,以解燃眉之急,避免走弯路。《申报书参考范本》及时送达各地后,受到地方文化工作者的普遍赞扬,大家认为该书选择不同申报类别的代表性项目,通过专家论证和指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理论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基层文化部门正确认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理解申报工作的意义和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具有切实的指导作用,解决了在申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在已经开展的各项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参照范本对所辖地市的申报书文本进行规范化,并督促申报项目较多的地方以范本为指导完成申报书的修改、整合及完善工作;福建、浙江、山西等省收到范本后,立即紧急加印,其中福建加印50册,山西加印70册,浙江加印300册,迅速下发各地,推动和保障了各地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甘肃省还以范本为参考,于9月1日至2日举办“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统一培训,更加有效地发挥了范本的指导作用。此外,专家们对范本的面世也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