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字〔2006〕19号
各有关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文化部2006年党建工作要点》中“组织开展对关于文党发[2005]22号文件任务分解方案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项目(一)是否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的具体意见或办法。(二)是否按要求将反腐倡廉内容列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三)是否按要求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中,并与业务工作统一安排、同步推进。(四)是否按要求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新任(转任)领导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内容之中。(五)是否按要求建立个人不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不决定重大项目投资的制度。(六)是否按要求订立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议事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七)是否对本单位制度建设的梳理、修订、新定等作出规划并立项;今年制度建设任务的安排和进展情况。(八)其他事项:“党委发字[2006]7号、“党委发字[2006]10号”和“文党发[2005]37号文件的落实情况。二、检查时间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为2006年3月;检查阶段为2006年4月上旬。三、检查方式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单位可按本通知“检查项目”的要求,先进行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副本。检查组将听取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简要汇报,同时查阅有关文字材料。为提高工作效率,检查组拟对相互邻近的单位,采取集中一地、合并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四、检查范围(一)部机关:党委建制的外联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以及文件规定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的办公厅、政法司、计财司、人事司、艺术司、社图司。(二)各直属单位。文物局系统的检查工作由文物局机关党委安排进行。五、检查机构成立三个检查组。检查组由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组成。第一检查组组长:秦建业,副组长:亓胜阁联络员:徐 杨。第二检查组组长:王 喆, 副组长:鞠雄志联络员:高晓春。第三检查组组长:王 吉, 副组长:张申康联络员:任 磊。六、几点要求(一)各单位参加汇报的人员为:党组织负责人1名;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名。(二)请确定为检查地点的单位,认真做好会议室的服务和有关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部直属机关党委承担。(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分别写出汇总情况,由第三检查组负责统稿,4月底前报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特此通知。(联系电话:65552022/3) 附:《具体安排表》。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部直属机关党委
二○○六年三月一日
<-p-> 日期 | 检查组 | 被 检 查 单 位 | 检查地点 | 时 间 |
4 月 4 日 | 第 一 检 查 组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 | 下 午 2时30分 |
中国交响乐团 | ||||
中央民族乐团 | ||||
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 | ||||
文化市场发展中心 | ||||
4 月 4 日 | 第 二 检 查 组 | 国家图书馆 | 国家图书馆 | 下 午 2时30分 |
故宫博物院 | ||||
国家博物馆 | ||||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 ||||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 ||||
4 月 4 日 | 第 三 检 查 组 | 中国京剧院 | 恭王府 管理中心 | 下 午 2时30分 |
国家话剧院 | ||||
中国画研究院 | ||||
恭王府管理中心 | ||||
梅兰芳故居纪念馆 | ||||
4 月 6 日 | 第 一 检 查 组 |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 中国歌剧 舞剧院 | 下 午 2时30分 |
中国歌剧舞剧院 | ||||
中央芭蕾舞团 | ||||
艺术服务中心 | ||||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 ||||
4 月 6 日 | 第 二 检 查 组 | 中国文化报社 | 文化艺术 人才中心 | 下 午 2时30分 |
中央歌剧院 | ||||
中国东方歌舞团 | ||||
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 ||||
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 ||||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 ||||
4 月 6 日 | 第 三 检 查 组 | 中国美术馆 | 中国美术馆 | 下 午 2时30分 |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 | ||||
中国演出管理中心 | ||||
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 ||||
待定 | 待 定 | 部机关有关司局 | 待 定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