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不再是问题的问题
“公款吃喝问题好像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韩传华慨叹。 餐饮立法其实早就有了,“几年前立过一个法,说是一次性餐饮消费超过300元以上的话要征税,想通过征税限制高额餐饮消费,但结果呢,成了收入最少的税项。”韩传华对记者解释说,在吃饭时,高额饭费很容易就可以转化成几个低额饭费,“顶多就多开两张发票行了,1000元的开成四个250元的,无从查证。” 另一个法规更加难以奏效,在一段时间里,四菜一汤成了流行字眼,几年前就有规定说干部吃饭绝对不能超过这个层次,但打破它一点都不难,“什么都可以算是一道菜,鱼翅,鲍鱼,甚至5只鸡,十条鱼都可以弄一道菜出来,这样的规定会有什么效果呢?” 在韩传华看来,随着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饭桌上菜的档次也来了几个飞跃,“以前是一只鸡就算好菜了。那一只鸡也就是吃点剩饭剩菜就能养活,也占用不了多少资源,可甲鱼就不同了。要吃鱼虾,要占水塘,成长起来也慢,这些高档次的食品占用的资源必然多,但现在成了饭桌上的常客,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占用的自然资源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败坏风气,浪费钱财,挥霍自然资源,还有引导经济犯罪,这是公款吃喝的‘四大罪状’。但现实地说,我们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控制它。”一位社会学家曾经略带无奈地说。 症结所在:餐饮发票管理混乱
根据长时间的法律界工作经验,韩传华发现很多经济犯罪都是在餐饮发票上动手脚。 “用餐饮发票进行经济犯罪是最隐蔽的,很难被发现。”韩传华解释说,餐饮发票上不会注明使用者、使用地点和细则,这样就给有心人以可乘之机。 在工作中他还发现,很多经济犯罪并没有进行过一次性的大额贪污,而是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利用餐饮发票,不按程序报销,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假如是一个人贪污了100万元,那么被查出后就可以算是人赃俱获,但如果用餐饮发票,个人的贪污转化成了单位款项使用过多或不当,查来查去,顶多就是个单位财务管理不清,而对于这样的情况将不会进行任何处罚。” 另外,即使查到了具体的人,由于餐饮发票上不会标明使用者姓名,当事人只要不承认就可以推脱一切责任,“我不记得了”是查案人员最难过的坎。 “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吃过喝过就罢了,可这样导致的损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啊!”韩传华说:“不过有一点他们和犯罪是一样的,都是由餐饮发票管理混乱造成的。所以对餐饮发票进行规范管理是关键。” 现存陋习:不在饭桌上谈不成事
餐饮发票立法挑战的是什么,这在韩传华看得很清楚,“我们有个传统,不在饭桌上谈不成事。” 吃在中国有很多的意义,平时节日见面,婚丧嫁娶,联络感情,吃都有很重要的作用,“我有时候出差也能感觉到,要想办成一件事,酒桌上是最好谈成的,这可能已经成了大家都认可的一个传统。” 这样一来,矛盾就产生了,任务完成了是好事,但要通过大额的餐饮费用,这部分支出就只能用弄虚作假的方法来解决。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传统是个陋习。”韩传华给记者讲了个故事,荷兰的一位政府官员请客吃饭,公布菜单时发现有一盘鹅肝,当时因为鹅肝太贵了,这位政府官员便被辞退,“如果我们也能把餐饮发票与菜单,与人头挂钩,让吃饭的人有了责任感,必然会收敛这样的情况。” ----转载自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