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如果不及早预防,一些“年终病”有可能死灰复燃,需要引起警惕和重视。 “年终病”的症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懒散病”。一些单位的干部职工临近年终办事拖拖拉拉,作风懒懒散散,纪律松松垮垮。二是“乱查病”。为了突击完成全年收费目标任务,或为了年终多发奖金,个别单位超范围、超时限、超标准检查。三是“乱请、乱花、乱发病”。一些单位用公款相互宴请,年终突击花钱、发钱,等等。 防治上述种种“年终病”,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宣传教育要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和延伸。在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预警教育的同时,要把教育向基层单位延伸,向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友延伸,向社会延伸。 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在反复重申有关规定的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易发的“年终病”,对症下药,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纪律要求,并严格执行。 要加大监督的力度。防治“年终病”,要多方配合,齐抓共管,不能只靠纪检监察机关,要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自身的力量来遏制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管。对“年终病”易发、高发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节日期间廉洁情况时,把领导干部防治“年终病”的情况和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择机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对违纪违规案件要从严处理。对在节日期间目无纪律、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惩处,绝不能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对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通过惩处少数人,达到教育多数人的目的。
作者:黄道云(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