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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举办“祖国好”全国文化系统大型职工书画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0 17:24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9-0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文化厅(局)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讴歌中华民族60年来取得的丰功伟绩,改革开放30年来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变化,弘扬中国书画艺术,通过全国文化系统专业书画家和广大业余书画爱好者的作品,充分反映文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展示文化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特举办“祖国好”全国文化系统大型职工书画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馆工会故宫博物院工会国家博物馆工会中国国家画院工会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会

    三、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四、展览时间 2009年7月5日—7月13日

    五、作品征集的对象、内容和要求:(一)征集作品的对象:全国文化系统干部职工自创书画作品。(二)征集作品的内容和要求: 1、作品必须内容健康、思想向上、格调高雅,既体现昂扬的时代精神又富有传统书画美的内涵。 2、书法作品要求: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草、篆书请附释文)。 3、绘画作品要求:画种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3米。 4、作品可自行装裱,另附纸用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职务、邮编、电话(或手机号)和详细的通讯地址,并附300字以内艺术简历1份及照片1张(2寸证件照)。 5、作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文化厅(局)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统一征集,选送的书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幅。

    六、作品的评选、评奖(一)评委会组成:由组委会聘请中国书画协会专家、文化部系统专家组成评委会,分书法、美术两大类,进行初评、终评。(二)奖项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三)评奖结果:根据评委会评选结果,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作品进行展览,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四)网上展示: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文化部党建在线”网站www.dangjian.ccnt.com.cn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网站jkwwt.acftu.org进行展示。

    七、作品的接受、保存和管理:(一)作品的接受:请直接将作品邮寄给活动组委会,相关邮寄费用由选送部门承担。作品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并附作品清单。组委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接收单位: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1410办公室;邮编:100020。(二)作品征集时间:活动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30日截稿。(三)作品的保存和管理: 1、组委会对所有征集作品有展览、研究、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特邀作品将视为作者将该作品捐赠予组委会。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和落选作品由组委会退回报送部门,由报送部门退回作者本人。组委会将参展作品整理编辑成册,由紫禁城出版社出版,画册赠送给每位参展者。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
2009年3月17日
 
“祖国好”全国文化系统职工书画展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顾问:文化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洪峰组委会主任: 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吉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中国美术馆党委书记钱林祥组委会副主任: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万明东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何力克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王亚民中国画研究院副院长谢永全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主席蔡秀雯 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副主席庄正华 文化部直属机关工会副主席黄元组委会成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科文部部长张晓冬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科文部副部长王捷萍 中国美术馆工会副主席刘密 故宫博物院工会副主席邢艾娜 国家博物馆工会主席万金丽 中国国家画院工会副主席邱易琴 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会副主席佟杰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工会主席王萍 中国文化报社工会副主席卫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