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吴方才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3年,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一直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1990年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省人事厅、省文化厅评为全省先进文化工作者。 吴方才同志在工作中秉公执纪、坚持原则。20多年来,他亲手参与查处的涉及到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就有12起,科级以下的案件有十几起。1996年,他配合中纪委、省纪委查办的“奉献一片绿荫义演”违纪案,1998年参与查办的江汉影都违纪案件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省纪委曾两次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印发文化厅执纪办案经验。近几年来,中央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专项清理,为落实这些工作,吴方才同志经常要找干部谈话核实,好心的同志开玩笑地说,“你今天查这个,明天查那个,你就不怕干部考核民主测评时别人给你打×”。吴方才风趣地说,“为了工作,顾不上别人是打×还是打√。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吴方才同志的认真工作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在2000年机构改革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年底的评先群众测评中,吴方才同志没有因办了一些“得罪人”的事而在民主测评中受到不利影响,反而得票率在厅机关处级干部中都是很高的。 吴方才同志心系群众,对待同志真情实意,暖如春风,特别是对待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更是坦诚相待,诚挚帮助。面对上访者,他总是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作工作,以诚挚的心去赢得上访者的信任,以扎实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有不少人一腔怨气而来,常常满面春风而去。 吴方才同志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帮民解难、为民造福是我们的责任。吴方才同志“爱管闲事”、“热心肠”在文化厅系统是出了名的。近年来,厅系统群众反映未聘的问题、看病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问题、住房拆迁问题、买房政策问题以及工资不能兑现的问题日益增多。遇到这类反映,吴方才同志总是耐心地与职工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反复沟通,努力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他的调解下,问题总能得到妥善解决。群众连夸这位未曾谋面的吴处长真像活雷锋吴天祥。 吴方才同志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在纪检监察岗位上默默工作二十多年,从不计较名利与得失,孜孜不倦地努力工作,以探索的精神、求实的勇气、无畏的品格,继续为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奉献着自己全部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