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同志自1989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到黑龙江省文化系统工作后,努力、勤奋,曾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直文化系统模范工作者,五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干部,两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纪检干部,被省政府给予晋升一级工资奖励,并于2007年作为省直机关纪检组中唯一一人被省纪检委、监察厅授予嘉奖。 江浙同志政治上成熟,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策观念和原则性强,能够秉公办事、刚直不阿、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工作态度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来,江浙同志勤奋好学,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她于1995年通过考试获得了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1998年又参加了中纪委和财政部联合举办的中华函授财会知识培训班,获结业证书,并被授予会计上岗证;2005年考取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举办的一年制境外高级管理干部培训班,到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学习经济管理方面知识。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个人素质,为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江浙同志善于动脑,勤于思考,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在工作中注重抓党纪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监督检查。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中,将日常教育与主题活动、领导宣讲与职工讨论、知识测试与竞赛活动等多种教育方式有机结合,创新了教育形式,增强了教育效果。在抓制度建设工作中,通过制定廉政制度,编印廉政手册,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执纪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目的。在抓监督工作中,强化了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列席参加厅党组会及其它重要会议,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参与了解系统内各方面业务工作,对人事调整、干部考核、招聘人员、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重要赛事活动等实行全过程监督,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信访举报问题明显减少,纪检组、监察室在干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也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子女结婚等重要事项都能及时向纪检组、监察室报告,纪检组监察室在调查处理各类信访举报问题时也能够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关系更加顺畅,工作环境更加和谐。在借调到省纪检委查办大要案时,能快速、敏锐地发现疑点,独立、准确地处理问题,较好地完成了每一项工作任务。 江浙同志经过多年的努力,其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自律的做人准则得到了系统内广大职工的信任,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