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项工作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公开选拔配备
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02 11:42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9-11-02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拟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配备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配备的职位 (一)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参公管理)教务处副处长1名; (二)《紫光阁》杂志社专题部主任1名(管理岗位五级职员); (三)《紫光阁》杂志社采编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教务处副处长范围:重点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在编人员,中央直属机关、中央企业、北京市直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在编人员。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身体健康;报考职位高于本人现职级的,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关于提拔使用的在本级职位任职年限要求;具有党校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紫光阁》杂志社专题部主任1名(管理岗位五级职员) 范围:在京新闻出版单位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0岁;硕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两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5年新闻采编及报刊市场运作经验;身体健康。 (三)《紫光阁》杂志社采编人员范围:在京新闻出版单位资格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人文专业;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新闻采编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一定的党建理论基础,采编能力较强,作品较多,能够胜任名家约稿等工作。

    三、公开选拔配备程序 (一)报名(2009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公开选拔配备信息在紫光阁网站(www.zgg.org.cn)、《北京青年报》发布,同时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以及国资委、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在其机关及直属单位范围内组织推荐或发布公告。报名者可通过紫光阁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有主要作品或王作成果等材料请附后),如实填写后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11月14日至20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11月23日前直接通知报名者本人。 (三)笔试(11月24日)。笔试侧重考察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水平,时间为3小时。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由高到低按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时,请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四)面试(12月1日至4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分两次进行,侧重考察行政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风格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无领导小组讨论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集体面试,时间为60—90分钟。 (五)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30%),每个职位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12月8日至15日)。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任职人选。工委召开全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任职人选。 (八)公示。对拟任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紫光阁网站、王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公开选拔配备工作有关事宜,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82190601 电子邮箱:gwzzbl522@sohu.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邮  编:100081 附: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公开选拔配备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