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27号)、《关于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学组发【2009】31号)精神,以及在民政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经部党组批准,文化部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和指导工作已经开始,成立了指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对学习实践活动中指导工作做出了部署。
一、指导机构(一)指导小组:组 长:欧阳坚 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副组长: 丁 伟 文化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成 员:杨建昆 办公厅主任张雅芳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张建康 办公厅副主任、机关服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 吉 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职 责:在中央以及民政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布署,检查指导,掌握学习进展情况,向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二)指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王 吉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王海民 机关服务局党委副书记张俊杰 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成 员:何晓娟、刘萍、马俊英、陈普阳、马海荣、佟立英职 责:负责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安排,协调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将各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目标要求,发现的重要问题定期向指导小组报告,做好指导小组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