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项工作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0年党的建设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2-03 11:29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0-02-03
    一、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合作举办中央党校党的建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共招收40人。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党的建设基础理论。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学制3年(2010年9月一2013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每月4天,利用公休日,每两周一次,每次2天)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招生对象为中央国家机关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身体健康;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招生采取自愿报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一3月7日(上午8:30一ll:30,下午l:30—4:30)。报名地点: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海淀区皂君庙4号1118室),联系电话:82190837。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1、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相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照相者不予参加考试。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在“二〇—〇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上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并有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5月15日。考场地点及其它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六、录取办法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0年7月上旬发出。七、培养费三学年共计1 8000元,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正式开课后,学生因故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费用。培养费可全部或部分从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二〇一〇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可在中央党校网站http://www.ccps.gov.cn/ “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在职研究生”栏目下载。 附件:1.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2.党的建设专业课程设置(暂定) 3.二0—0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
二〇—〇年一月

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公共科目——政治理论参考书: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资料》(政治理论部分),本书编写组2007年编写。专业科目——党的建设基础理论参考书: 1、《执政党建设若干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编写,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 2、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


党的建设专业课程设置(暂定)
    1、必修课(10 门) 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党性教育。专业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2)执政党建设理论研究:(3)政治学研究;(4)世界政党比较研究;(5)中国共产党建设史研究;(6)领导科学研究;(7)执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8)党的建设前沿问题研究。 2、选修课(5门) (1)西方政治思想史专题研究;(2)法学专题研究;(3)新行政管理研究;(4)经济与管理专题研究;(5)党务工作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