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项工作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刘瑞彪:关于建立反腐倡廉“监督”格局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1-04-11 08:59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1-04-11
  引子

  纪检工作是任何一级党组织不可或缺的职能工作。而如何发挥纪检职能中的监督作用,在有些单位,有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犯难,笔者走过一些单位,看到不少这样的现象,引发了一些思考。

  本文试图从监督的词义及其尴尬境地之管窥、监督在现实工作中的难点探析以及如何构建“监督”格局的思考等方面做些探讨。文中结合了笔者实践中的一些事例,未必恰当,不妥之处文责自负。

  一、“监督”应有之意及其尴尬境地之管窥

  “监督”是当今政治生活中使用很广的一个词。从语义上说,它是监察、督促的意思。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上看,“监督”还是人类群体活动的永恒现象,在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管理学家、行政学家、法学家、未来学家的著作里,我们都可以找到它的踪影。

  纪检工作职能的作用大致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党员干部廉政起促进作用,二是对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起参谋作用,三是对维护政令畅通起推动作用,四是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保证作用。如果换换角度,我们大概还可以罗列出其它许多功能作用。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有“监督”作用的成分。

  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真正做好“监督”工作又是何其之难啊。一般单位的纪检干部通常都是忙于应付日常具体事务堆中,检查缺乏系统规划,往往跟着其上级单位的要求被动监督,很少自主监督,难以形成监督周期,缺少与职能部门双向反馈的有效渠道。不能及时反馈检查信息,追踪纠错效果,以致造成事倍功半,点状的纠正没有发挥辐射功能,起不到预警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讲,要形成监督格局,必须拿捏好相关监督机制,其目的是,既要将纪检关口前移,又要自始至终使我们的党员干部用好权、尽好责,防止给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纪检的监督作用发挥的程度,往往与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政治道德水准有关。在领导开明、大公无私,遵纪守法、嫉恶如仇的环境下,监督工作可以大刀阔斧,令行禁止,维护法制政纪的统一。如果碰上了丧失原则、爱憎不分、行政不作为,甚至目无法纪、结党营私的领导,监督工作就会和稀泥,装潢门面。监督工作可以在不当权、无后台的当事人面前顺利进行,而在昏庸领导者及其关系网面前却一筹莫展,说情风、干预风就会接踵而至。其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放弃监督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形成领导与监督人员严重对立。这两种结果都不应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正常监督工作的应有现象,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

  二、“监督”工作难以开展的原因初探

  从理论上说,各级监督机构应是对所在地检查法纪执行情况,但现实中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如人事关系上的任命制,监督人员由同级党政机关或领导机构考察和任免,干部的调配一般也是在本地区调剂,这就在客观上限定了监督权利的指向只可能向下,不可能做水平运动。而上级监督机关“远离”下级党政机关,对监督工作的干预,只可能在“例行公事”对基层单位的检查中、在人民群众问题的强烈反映下,或社会矛盾激化的条件下,才可能进行。因而难以顺利推进监督的民主化、科学化、经常化。

  曾几何时,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时髦的政治口号,而如何使民主政治的建设体现其本质与核心呢?其中关键问题之一就是民主监督。据了解自八十年代以来,不少仁人志士都在苦苦地思索这一问题,人们理论探索的目光,开始集中到监督制度地建立与完善上。人们之所以重视监督制度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监督是每个公民都可以行使的权利,能适应我国现阶段公民素质的要求;其次,广泛行使监督权利,既不会干扰国家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又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的管理,促进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从而把民主政治建设落到实处;再次,加强监督,对于克服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的问题,具有极为重大的作用。因此,在监督方面,积极推行事务、政务公开,坚持动态管理、过程管理,坚持群防群治、以制度管人等方法,都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可行措施。

  三、如何建立“监督”格局的初步思考

  既然监督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不是靠哪一个人或哪个部门能完成的,那就应该按照党中央和中纪委的统一部署,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的监督格局。 具体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量: 一是在推行重大决策或重要经营活动时,要及时公开重要事项,充分发挥组织超前监督的预防功能作用。要围绕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和部门分工责任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当安排经营计划、经营决策等工作时,要发挥组织超前监督的预防功能。超前监督是加强组织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功能就在于对经营运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先的监督,避免亡羊补牢的后果。这方面我们已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如在开展重要的合作开发有关经营工作前,坚持投招标原则,在职工中公开投招标项目,让职工参与进来,杜绝暗箱操作问题;为了给我院新改造的多功能办公楼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我处在接到采购大宗健身器材的任务后,从处班子来说,始终坚持集体议事,集体进行市场考察,集体议定采购项目、数量和价格。

  二是要建立协调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相互监督作用,变事后审查监督为过程监督审查。凡是监督工作涉及到的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必须全力配合,要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逐步健全联动监督机制,逐步推动反腐倡廉的监督工作。每项工作完成后,都应及时进行讲评,总结经验。这方面我们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在上述大宗采购设施设备活动中,我们多次向有关主管院领导、有关财务部门、基建部门多次通气,使采购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在沟通中不断修正选购设施设备的可行性、实效性,减少浪费,力避生活中常常出现的采购“猫腻”之问题。

  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级监督系统的作用,完善制度,以制度管人,加强群防群治力度。群众和各种群众组织的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离开了群众和各种群众组织的监督,其他的监督就会耳不聪、目不明,就会大大消弱其效率。群众监督的发挥,一方面是通过投诉渠道来实现,包括检举、揭发、控诉、建议、批评、上访等;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结合人事部门的考核、考察等有利时机,采取信任投票、民意测评、工作沟通谈话等办法;必要时,还可安排流动巡查、下情走访、设置监督电话等主动出击式监督措施,努力避免“不告不理、不查不理、小案不理、连带案不理”的怪圈。

  另一方面,纪检干部要了解一线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群防群治教育,就必须经常到一线开展调研,摸清院校反腐败工作的现状,干部的思虑,群众的关注点,找准主要问题,改变目前一般单位都把大量精力耗费在惩处、查办案件的个案事后追究的现象,而要发挥熟悉权力制衡原则的优势,与一线干部共同探讨规范管理秩序的途径,变少数专职纪检干部忙为所有干群共同建立反腐长城。同时再辅之以惩处查办个别违纪干部。

  我处在推动群防群治的监督工作中,着重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推行规范管理、努力创新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干部,以制度促群众监督干部,提高监督效率。我们曾在全体职工中,充分讨论规章制度,使规范和约束行为的制度功能得到全体员工的一致认识和自觉行动,特别是在职工中包括聘用人员中开展“如何当好主管干部、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员工”的教育,就是把监督工作推广到全员的一项措施,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坚持对新聘主管干部实行谈话制度,贯彻防微杜渐原则,促进思想交流,提出工作标准和要求,努力建设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后勤干部队伍。

  此外,还要把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每项工作都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切实落实责任,落实目标和任务,并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优异的部门、组织或纪检人员,应予表彰和奖励。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把握监督工作的抓手,努力完善监督格局,不断创新方式、增添活力和亮点,就一定会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