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违法犯罪,有两个致命点:一是手中掌权,却未能把住初始关;二是心理失衡心存侥幸,受贿的雪球越滚越大。
在与李某某的初次“合作”后,刘兵也感受到一种恐惧:“在收受不义之财后,我的工作、生活、心态都发生了变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时刻盯着我,总觉得大家在背后议论我。害怕听到警笛声,害怕黑夜。”
但侥幸的心理还是占了上风,也让刘兵与李某某的“合作”更加紧密。
2010年,是刘兵滑向深渊的提速点。李某某为了谋取更多工程项目以及安排女儿进入开发区工作,一次性送给刘兵20万元。面对眼前一捆捆扎好的现金,刘兵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
按照“合作惯例”,刘兵陆续提供了开发区价值1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给李某某做。就这样,在利益驱动下,刘兵任职到哪儿,李某某的工程就开展到哪儿。随着职务越来越高,刘兵在受贿的路上也越走越远。
在任旅游度假区管理办主任的一年时间内,作为行政一把手,刘兵更是变本加厉。经他的斡旋,度假区大大小小有15项工程由李某某违规承接。这时,李某某通过刘兵之手承接的工程,工程款额累计高达1000多万元。李某某分5次送与刘兵的“感谢金”也已达80万元。
当得知李某某被检察院带走时,刘兵慌了神,想“江心补漏”,将收受的80万元存入“510”廉政账户。为了不惊扰家人,他东拼西凑了10万元现金,又向银行申请了50万元个人信用贷款,想把钱凑齐一并存入廉政账户,但法律并没给刘兵多少“江心补漏”的时间。
2013年5月,刘兵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的车载着刘兵驶向他该去的地方。而当时,他的口袋中就揣着一张银行卡,里面就是他准备当天上缴到“510”廉政账户中的80万元。
从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新星,到因腐败沦为阶下囚,落马后的刘兵感慨万千、后悔莫及:“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我几乎没有睡觉。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这些事。我在心中想到无数种‘如果’。如果当初不伸手,如果我早点下决心把收受的不义之财存入廉政账户,如果在仕途顺风顺水的时候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人生有太多的选择,我却选择了万丈深渊。”(吴敏 常建勇 戴祯洁)
办案者说
痛定思痛话痼疾
在自食权钱交易带来的苦果后,刘兵的忏悔是真诚的。
剖析本案,刘兵由一名处级干部沦为“阶下囚”,其原因既有个人理想信念的缺失,又有监管的缺位;既是自律缺乏,也是他律不足。
理想信念的缺失是其走向犯罪深渊的根本原因。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精神之钙”,缺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得软骨病。刘兵在反思自己犯罪原因时,认识到他的堕落是从放弃理想信念,放松自我要求,放纵个人欲望开始的。他以侥幸的心理撬动了放纵的行为,用膨胀的欲望摧毁了是非的界限,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监督缺位也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系数大,只有形成环环相扣、程序严密的内部监督管控体系,才能有效发挥监督预防作用。此案中,刘兵从2008年起就利用职务便利实行暗箱操作,通过围标串标、直接发包等违规手段为工程队老板牟取私利,收受贿赂,历经数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一个人就能说了算,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以上问题都暴露出内部监督的严重缺失。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条块监督不到位,在对领导权力的监管中普遍存在着“看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条管不到底,块管不到边”现象。刘兵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证明,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刻不容缓。要进一步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牟取私利最终会反受其害,受到法律的严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手扶铁窗时才知党纪国法的威严,身陷囹圄时方知自由可贵。“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才是君子之乐。(邓林 中国纪检监察报)
忏悔与醒悟
我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家庭条件艰苦,父亲是一名忠厚朴实的乡镇企业工人,母亲是一位勤劳善良的家庭妇女。从小,母亲就教育我和弟弟要好好做人。我在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公务员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我心里喜不自禁,当时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干,干出个样子来。
我从一名普通工勤人员做起,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就这样,我进入了组织的视野,不断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很快,我就走上了领导岗位,二十六七岁就当了副镇长。当时,我有些飘飘然,把组织的培养看作理所当然,过去那种谦卑之心慢慢地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不断膨胀的自我意识,以为自己了不起,逐渐形成一种危险的心态。
2007年,我调任浦口开发区管理办副主任以后,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在2009年兼任老山药业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我身边接触的人不是企业老板、就是公司主管,不是搞公司、就是搞工程。看到他们整天风风光光,我心里慢慢失衡了。我当时经常想,我丝毫不比这些人差,凭什么我不如他们?在这个时期,我认识了一个小工程队老板。此人其貌不扬,看上去忠厚老实,不是我印象中奸商的形象。一次聊天中他告诉我,像他这样的施工队,一年下来随随便便赚几十万不成问题。当时我就有些吃惊,心想这样一个人,一年的收入是我的几倍啊!我的信念开始动摇了。
2009年开始,开发区整建制转战桥林,各项筹备事务都压到了我身上,时间紧、任务重。出于好感和信任,我把办公区的板房搭建和配套工程交给了这个老板,并且始终关注着他的工程质量和工期,结果还是不错的。我当时想,小型工程上面也不关注,给谁做不是做?当时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只是走了一下形式而已。2010年春节前几天,这个老板来“拜访”我,当我看到那成捆的20万现金的瞬间,贪念战胜了理智,接下来的事情我实在难以启齿了。
自从收了这些不义之财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时常觉得自己被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备受煎熬。我的人格仿佛出现了分裂,另一个自我不断说服自己就此打住。多少次我看着黎明的到来,心中鼓起勇气,想把所有不该收的钱财退回去,但又怕送礼人翻脸不认人,告发我,或进一步要挟我,又怕组织上看到了我的所作所为,就此抛弃我。就这样,我一直生活在纠结之中,越陷越深。
直到今年,当听说送我钱财的那个老板被带走调查以后,我猛然间从梦中惊醒。我准备在不惊动家人和朋友,尤其是不惊动领导的情况下,把我近年收受的80万不义之财悉数存入“510”廉政账户中,以减轻我的罪责。我甚至申请了个人信用贷款。可是,当区纪委把我带走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一切为时已晚。
我之所以有今天,只怪自己没有守住底线,没有把党纪国法记在脑海,没有把组织和领导的谆谆教诲听进心里;我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我不注意学习、不重视学习的后果;我之所以有今天,完全是我放弃了做人的操守,违背了入党誓词,违背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在利益诱惑面前,没能管住贪欲;在犯错以后,不及时悔改,反而一错再错。
我的经历就像是坐过山车。仿佛一瞬间,我被打回原形,看到真正的自己,也更加敬畏组织的力量。但组织对干部的关爱是无处不在的,即使像我这样违反组织规定的人,组织也没有抛弃我,还在尽力挽救我。我想向曾经帮助过我的领导、同志郑重地道歉,我的所作所为辜负了大家的希望,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我的家人。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理,主动交代我的问题,主动配合调查,主动上交违法所得,尽可能挽回损失。我希望能把我的违纪违法事实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区内的干部。(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