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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群工
文化部团委关于为地震灾区交纳特殊团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0 15:56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8-05-20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汶川大地震紧紧揪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专门召开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会议,再次对共青团组织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团中央也对进一步动员组织团员青年为抗震救灾做贡献作了具体部署。按团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开展“中国,挺起脊梁”青春献祖国行动的内容,文化部团委提出如下要求:1、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坚守岗位,保障文化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开展“交纳一次特殊团费”活动。文化部全体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每人交纳0.2—10元作为抗震救灾特殊团费。尽快统一交到部团委。(时间就是生命,早一天交来就能早一天救助!实在有特殊原因最晚不晚于5月27日)。3、调查本部门、本单位四川籍团员青年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4、 收集并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献出来的先进事迹,及时上报部团委。请各团组织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并及时落实。 文化部团委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