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团通字〔2011〕10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开展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部直属机关团委决定于近日起进行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文化部五四红旗团组织;
(二)文化部优秀团支部;
(三)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员;
(五)文化部青年岗位能手;
(六)文化部青年之友。
二、申报条件
(一)文化部五四红旗团组织
在文化资源共享活动、捐书活动、青年硬笔书法赛等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组织;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准确掌握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围绕共青团工作部署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文化部优秀团支部
支部班子健全,按时换届,团结协作,分工明确,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组织团员参加党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注重活动的思想性、教育性和实效性;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有较强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带领所在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员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五)文化部青年岗位能手
爱岗敬业,岗位技术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并在本部门、本单位产生一定的影响;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
(六)文化部青年之友
重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热情支持团组织开展活动;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规范,富有活力和凝聚力;在团员、青年中享有很高威信的党政领导、专家学者、艺术家等。
三、评选办法
(一)申报比例
1、五四红旗团组织:凡单位建制的团委、总支、支部,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2、优秀团支部: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个(团委、总支建制的单位可以申报,支部建制的无需申报此项)。
3、优秀共青团干部:单位团干部(含基层团支部委员)人数在10人以内,可申报1名;10人以上,可申报2名。
4、优秀共青团员:单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在20人以内,可申报1名;20-50人,可申报2名;50人以上,最多可申报3名。
5、青年岗位能手:单位35岁以下青年在50人以内,可申报1名;50人以上,可申报2名。
6、青年之友: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2人。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团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确定申报对象,并按要求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
各单位团组织请于4月13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个人或组织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本一份,个人附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和《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部团委。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审核评选
评选工作由文化部团委委员全体会审定。
(四)表彰奖励
由部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的材料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培养对象和有关人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09-2010年度评优工作申报情况汇总表》
2、《文化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
3、《文化部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4、《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文化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文化部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7、《文化部青年之友推荐表》
联系人:柳湘瑜 联系电话:59882034 传真:59882067
邮 箱: whbtw@yahoo.com.cn
文化部直属机关团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抄报:部直属机关党委
抄送: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