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团通字〔2014〕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团内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团组织负责人):
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2013年度团内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统计工作不仅是上级组织的要求,也是部团委开展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二、上缴部团委的团费测算公式为:
(团员数×月团费基数) ×12×50%
其中:
1、“团员数”为实际应交纳团费的团员,不包括保留团
籍的党员;
2、“月团费基数”为两种:一种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
按照每月缴纳团费1角计算;一种是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照
每月缴纳团费2元计算;
3、50%为各单位应上交部团委的团费比例。
三、2013年度团内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四、上述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评优表彰和考核评定各单位团组织团务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请各单位团组织于3月14日前把统计表和团费报送部团委。
联 系 人:唐璐璐 于强
联系电话:59882067 传真:59882067
附件:文化部团内信息统计表
文化部直属机关团委
2014年2月26日
抄报:部直属机关党委
抄送: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文化部团内信息统计表
团组织名称(团组织盖章或党办代章): 填表人(签名):
团组织负责人姓名 | 手机 | 座机 | 传真 | 邮箱 |
| | | | |
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 14—28周岁青年人数(含团员数) | 29—35周岁青年人数 |
| | |
项目 项目 内容 | 数量 | 总支或支部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手机 | 负责人部门、职务、级别 | |
团组织情况 | 团总支数 | | | | | |
| | | | |||
团支部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团干部人数 (含基层团支部委员) | 专职团干部数 | | | |||
兼职团干部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