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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2014年度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8 10:01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15-01-28

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为做好文化部系统2014年度的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6日(周五)前,将201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刻光盘)报机关党委办公室。《2013年底党费结存数参照表》附后,请各单位参照。

二、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上缴机关党委的党费数额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40%计算,国家文物局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30%计算。党费收缴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执行,详见文化部党建在线网通知公告栏。

三、各司局通过现金方式上缴2014年度党费,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通过支票方式上缴2014年度党费,支票抬头不填。

四、流程:1.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友谊宾馆迎宾楼716室)开具党费缴纳收据;2.到财务司(347室)交现金或支票;3.将财务司提供的收据单号反馈给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魏隆姬,电话:59882031。

附件:2013年底党费结存数参照表.doc

部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