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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襄阳市示范区工作简报第4期
发布时间:2014-06-17 12:13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6-17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8

 

襄阳全面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12日,市委、市政府在南湖宾馆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这标示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正式启动。各个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市长别必雄与各个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订了示范区创建责任状。市领导郭忠、罗琼玖、丁亚琳、龚爱华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大会。

我市从2012年起着手准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工作。通过积极申报、择优推荐、公开竞争、现场答辩、资格公示等一系列严格程序和激励竞争,我市最终获得创建资格。201311月初,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联合召开了全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会议,正式公布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城市名单,襄阳荣列其中。

  别必雄指出,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过程,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过程,是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影响力的过程,也是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过程。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当作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文化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集中精力、迅速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别必雄要求,各个县()区政府要迅速分解创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的创建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创新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方式,建立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支撑体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设计,建立健全科学完善、推动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保障体系。

  别必雄强调,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各地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要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建立完善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评机制,真正让创建过程成为市民享受标准化、均等化文化服务的过程。

会议印发了《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和《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襄阳市将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等六大方面入手,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创建迎检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8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8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60%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等。

当前,襄阳要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水平,建设成为汉江流域中心城市,这不仅是具备强大辐射力、带动力的经济体,还是具有强大文化影响力的区域性文化中心。作为全国第二批32个创建城市之一,襄阳承担着在全国、全省先行一步,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引领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提升襄阳文化软实力、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襄阳要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新的契机,坚持文化引领,彰显“襄阳特色”。以更大的力度、更大的气魄,持续改革创新,共同谱写襄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