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创建标准和规划要求,我市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已形成了全民参与,部门联动,上下齐动的大好局面,现将7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7月5日,市创建办组织五个督导小组开展督导员培训班,就即将开展的示范区督导工作进行前期的培训与指导;
2、7月上旬,完成示范区督导工作并形成了总结性督导报告;
3、7月中旬,市编委办组织人员到县(区)编委办开展调研,宣传我市创建工作,调研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情况。通过查阅各乡镇(街道)“三定”方案,县(区)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均核定了3名以上的编制,已达到了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
4、7月15日,下发关于开展文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5、7月16日,下发关于征求《新余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实施办法(讨论稿)》修改意见的函、关于征求《新余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修改意见的函、关于征求《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修改意见的函,三项政策性方案均通过数字办公平台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6、7月17日,下发关于印发《新余市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7、7月中旬制定出了新余市关于打造“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文化品牌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委宣传部发文;
8、7月21日,市创建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三家联合发文《新余市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召开市群艺馆新馆建设第五次协调会议;
9、7月24日,下发关于确定2014年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10、7月28日,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并完成关于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自查报告;
11、7月30日,下发关于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信息工作报送情况的通报;
12、制定出2014“新余有爱”打造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工作方案(讨论稿),预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
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