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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西藏山南地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第46期
发布时间:2014-08-20 11:08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8-20

西藏山南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14

山南各县严格落实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

督导检查制度

 

扎实推进山南地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管理督导检查制度,各县组织检查指导县、乡创建工作。

贡嘎县在朗杰学乡督导检查时,发现该乡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创建工作思路不清晰,责任分工不明确,不符合创建标准。明确要求及时整改,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要把创建工作作为目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以及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规范文化站管理以及使用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四是要求乡政府要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以及投资力度,突出工作亮点,树立工作典型,并及时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信息等。

桑日县在督导检查时,发现桑日镇和增期乡仍未规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布局,要求及时整改,并提出了要求:一是督促各乡镇要加大力度整改,完善功能布局。二是整改落实的要将文化站管理起来,正常投入使用。三是设计制作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让农牧民群众真正受益于其中。

其他县也严格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管理督导检查制度,及时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有效推进了山南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全力做好示范区创建中期督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