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烟台市第十二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向文化类非营利组织开放
发布时间:2014-08-26 10:04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8-26
近日,烟台市文广新局召开第十二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筹备工作研讨会,就如何落实示范区创建要求,利用推介会这一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进行研讨。会议由市文广新局李玲副局长主持,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开发区文化部门分管领导,市直文广新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文广新局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2003年以来,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文化行业的职能和优势,运用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事业,按照“政府协调、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模式,连续举办了十一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深化文企合作,共成交落落实1668个项目,包括文化场馆利用、艺术创作、舞台演出、广场活动、书画展览、电影放映、数字图书馆、文化产业经营等门类,吸纳社会资金4.6亿元,全部用于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政府投入的有力补充,营造了“公益文化社会办,繁荣文化为社会”的良好局面。2011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在烟台召开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作为烟台经验的一部分向全国推广。2013年,烟台市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是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实践和深入探索。
研讨会上,李玲副局长从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大局出发,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的趋势和背景、举办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的目的和意义。大家围绕第十二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的筹备,在推介形式、推介主体、组织方式三个方面的拓展和创新达成共识。在推介形式上,利用网络媒体,在胶东在线网站、市文广新局网站同时推出烟台市第十二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项目简介,长期推介,使推介形式更加丰富、方便快捷,适应时代发展。在推介主体上,向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开放,民办文化单位与国有文化单位同时推介,体现推介主体的多元化,扶持文化非营利组织发展。在组织方式上,芝罘、福山、莱山、牟平、开发区文化部门将学习借鉴市局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年底前择机举办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市区两级相互配合,进一步扩大推介会的影响,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