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有序开展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期督查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年)》(嘉委[2013]48号)和《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实施意见》(嘉委[2013]49号),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按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创建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重点创建项目得到有效落地,嘉兴有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中期督查工作。此次中期督查工作共分各县(市、区)自查、市督查组实地督查、省督查组中期督查三个步骤,逐步有序予以开展并顺利完成。
(一)各县(市、区)展开自查
为切实做好迎接文化部中期督查工作,嘉兴市召开县(市、区)示范区创建工作联络员会议,会上详细部署了我市自查、中期督查等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及具体流程安排。随后,各县(市、区)分别就本地两级联创工作情况展开自查。各地自查内容包括配套政策出台情况、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情况、创建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创新突破开展情况等五大部分。各县(市、区)在自查基础上形成《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和《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自查表》,最后嘉兴市根据各地的汇报的材料和数据,形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情况汇报》。
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详实回顾了各自前期的创建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特色项目和创新项目予以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厘清和反思,同时也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自查工作的开展对于各县(市、区)两级联创工作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随后开展的市、省督查组的中期督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市督查组实地督查
8月27日,以市委、市政府专职督查员沈盛为组长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督查组一行6人赴海宁市开始实地督查,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地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是在此前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分为三个过程:首先对随机抽取的一个镇(街道)文化站和一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进行现场查看,检查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然后对照自查材料查看有关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并给创建工作打分;最后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会议,现场反馈督查情况。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情况、宣传动员情况、创建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创新突破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在赴海宁督查之后,创建工作督查组于8月28日至9月1日先后赴海盐、桐乡、嘉善、平湖、南湖和秀洲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对各地当前的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两级联创”开展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和深入了解,对各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达标差距进行了分析和指导。在听取了各地的工作情况反馈后,督查组首先对各地前期的创建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各地能够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和统筹意识,加强对前期创建工作的梳理,及时查漏补缺,抓实推进,在文化设施薄弱点上加大整改力度,在短板问题上下功夫,多管齐下,着力破解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与项目。
(三)省督查组中期督查
9月29日-30日,以柳河副厅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受国家文化部委托对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中期督查。
省督查组听取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柴永强的示范区创建工作汇报,认真查看了项目台账资料,并实地检查了南湖区解放街道文化中心和平湖市新仓镇文化中心、林埭镇共和村“文化礼堂”、平湖市文化馆、当湖街道如意社区。
督查组认为,嘉兴市高度重视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定位高,创新意识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能够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核心,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全面达标,重点突破、创新发展,把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高到改善民生的高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态势良好。坚持以制度设计指导实践,按照申报规划,严格对照东部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较好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开展文化馆总分馆的研究实践、深化“文化有约”民生工程、探索文化单位理事会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效益、重视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阵地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有条不紊地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柳河厅长指出:嘉兴的创建工作很扎实、很实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贴近老百姓的需求,“两员”工作有效解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一创新举措值得进一步实践和探索。
省督查组一行充分肯定我市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希望我市再接再厉,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