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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赣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简报第25期
发布时间:2014-11-28 16:48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1-28

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引向深入

——我市开展深化示范区创建督查,部署下阶段工作

 

为深化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014年9月10至15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深化创建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特别是针对20137月对各县(市、区)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2011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了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各级党委、政府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在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思想认识得到深化,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文化设施得到健全,文化服务得到提升,文化人才得到充实,文化民生得到改善。201311月,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期两年的创建任务虽基本结束,但公共文化建设的示范任务刚刚开始。从督查情况看,去年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探索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路径,按照深化创建要求,对督查和验收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创建后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努力把这项惠及万千百姓的文化民生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但是,通过督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些问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如不认真解决和纠正,将影响创建工作的深化,影响文化民生的落实。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有的地方对示范区后续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方面,存在松懈、厌烦情绪。认为创建任务完成了,创建工作可以歇歇肩、松口气,出现了“抓一阵缓一阵、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另一方面,存在敷衍了事、工作被动现象。没有从“五位一体”的高度把握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没有从深层次认识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没有把文化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好。有的因为思想松懈或领导更替,造成工作延缓或脱节。

二、基础建设还有差距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够牢固。虽然近年来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有很大改观,但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很好的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与我国东、中部地区示范城市相比还有差距。中心城区“五馆一中心”(图书馆、群艺馆、美术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还没有到位,尤其是缺少大型综合性文化设施。全市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有的建设标准低、设施设备陈旧,再上等级难。乡()综合文化站有的被挤占或挪用。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还有的不达标。

2.公共文化服务不够有效。一方面是供给相对不足。有的地方“两馆一站”虽然按规定开放,但内容空泛、形式单一,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少数乡()综合文化站不能正常免费开放。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送戏下乡的剧节目和农村电影放映的影片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另一方面是管理不善。一些地方“两馆一站”和农家书屋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利用效率不高,造成有限的文化资源浪费。

3.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不够充足。一些地方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不牢固,维持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业务经费、队伍建设经费、服务活动等经费不足。

4.公共文化建设人才不够充实。有的县级“两馆”缺乏专业人才,有的专业人才年龄偏大,青黄不接,有的人员编制不足。有的文化服务单位人员素质不高、主动作为不够、服务能力不强,没有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

三、体制机制还有差距

公共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虽然示范区创建时各地成立了由政府挂帅、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但有时限性、阶段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施其职、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协调机制还需健全和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深化创建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不断深化认识,增强搞好深化创建的责任感

各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真正从“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认识和重视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创建没有终点,抓创建就是抓根本、抓发展、抓长远、抓关键的理念对示范区后续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推进深化创建工作。要加强对示范区创建的领导,市、县创建领导小组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松。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形成针对性、实践性强的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委、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决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实践成果。

二、不断创新实践,扎实推进公共文化基础建设

针对制约我市公共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功能健全、稳固实用、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普惠大众的要求,大力实施《赣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20122015)》。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五馆一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继续推进乡()综合文化站建设,被挤占挪用的文化场馆要逐个清理限时收回,管理运行不顺、使用效率不高的文化设施要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要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按照创建要求,建立稳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和人均文化支出水平,保证维持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业务经费、服务经费,随财政增长逐年增加三要强化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保障人员编制,千方百计引进短缺和急需人才,配齐配强文化专职人员,切实保障文化人才的工作、生活待遇;加强培训,深入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全面提高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充分挖掘培养民间文化人才,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德艺双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三、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在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要把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统领,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为重要任务,以强有力的机制,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统筹实施公共文化重大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文化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尤其要共同监管好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专项资金的实施和使用。

四、不断探索总结,搞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

    今年下半年,我市已列为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要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和中宣部在寻乌县开展的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落实《江西省县(市、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选择34个县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推选一批试范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支持,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对深化创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将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和倾斜。要深入调研,大胆实践,探索建立适合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为国家标准提供参考,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