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88期
发布时间:2014-12-1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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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16
西藏山南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西藏山南地区被文化部列入国家基层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地区名单
在山南地区奋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之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统筹推进村(居)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经山南地区行政公署积极申报,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等名单的通知》(办公共发〔2014〕22号),山南地区被列入全国首批1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