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二次工作推进会情况
梅列区:一是召开梅列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四次工作推进会;二是落实整改3个不达标村(社区)文体活动室及11个不达标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协调、解决梅列区图书馆的选址问题;将2015年区文化馆、2个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经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2015财政预算。
三元区:投入34.5万元,为全区4个街道、23个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添置电脑、桌椅等设施设备。
永安市:一是研究同意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纳入2015年财政预算。二是对不达标的乡镇(街道)、村(居)纳入201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基层文化站人员不足问题。乡镇文化站全部实现一(或二)个正编、三(或二)个聘用人员的“四人站”。四是以市委办名义下发了《永安市关于加强流动文化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安市关于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沙县:一是加大对社区文化室的资金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完善城区社区文化活动功能室建设,实现凤岗街道文化站与社区文化活动室统筹共建。二是在农村新型社区、新建小区中统筹建设文体活动场所,配置各种文化活动室解决边远山村文化室不达标情况。利用部分村级文化室与学校近的优势,把村图书室交由学校教师管理,学生课间、放学均可到图书室借阅,实现村校共建。三是有效整合新闻出版局、移民局、妇联、文明、计生等相关部门选送的图书、电子阅览室等设备设施,增加文化活动室服务功能,实现党员远程教育工程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共建共享,减少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保证基层服务点全覆盖。目前,沙县文化站、文化室已100%覆盖,乡镇文化站100%达标,村文化室达标率90%以上,社区达标率85%。四是统筹青少年宫资源,将青少年宫的科技宣传大篷车作为图书流动服务车共同使用,解决图书馆流动服务车问题。
明溪县:一是召开明溪县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会,并现场参观学习沙溪乡文化站建设。二是对全县9个乡镇文化站的功能室设置、设备添置、软件材料收集归档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三是投入42万元,将全县9个乡镇文化站、8个社区、88个行政村的图书全部录入到统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平台,新增图书12.4万册,人均占有藏书1.07册,实现文献书目电子数据共建共享、馆际文献通借通还。
清流县: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民间文艺团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就近整合、辅导培训、政策资金支持及一定的场次补贴等方式,扶持民间文艺团体发展。
宁化县:一是已下达2015年预算,新增创建经费164万元,其中“三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54万元(博物馆30万元、文化馆12万元、图书馆12万元);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地方配套资金48万元(每个乡镇3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5.12万元;新增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费42万元;数字电影专项资金5.33万元。二是对全县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提升改造,每个文化站投入10万元(乡镇出资5万,县财政配套5万)。三是分别对图书馆投入20万元,对馆舍进行整改,采购10万元图书,文化馆投入20万元,购置艺术培训设备。
将乐县:一是将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2015年度思想文化建设工程项目”;二是制作、播放专题宣传片,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立巨幅创建宣传标语版面,并要求各乡镇在群众聚集地和要道悬挂2幅以上宣传标语。
泰宁县:已拟定《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的通知》,使民俗节活动制度化、长效化,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开展。
建宁县:一是立即落实县图书馆、文化馆及各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经费;二是整改提升濉溪镇综合文化站,打造成最具建宁文化特色品牌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三是对全县各乡镇文化站加强督促整改,9个乡镇文化站1个正在装修,8个乡镇均单独设置文化站综合办公楼、面积达标,功能室设置齐全,地方特色文化宣传明显,活动开展活跃。
尤溪县:一是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二次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二是将2015年创建经费26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设施建设经费155万元、配套免费开放经费69万元、购书经费41万元)。
大田县:一是对全县18个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研究决定县财政拨付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的电子阅览室建设;三是对全县文化站工作人员、各行政村(社区)文化协管员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